信息索引号 00250047-1/2018-12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4-27 发布日期 2018-04-27
附件
关于2016年度拱墅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4-27 09:26:29 点击率: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拱墅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盯审计发现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抓好整改,并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部分街道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区财政局已要求所属街道从2017年起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将街道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面推进街道财政改革,提升街道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对“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不够高”的整改。

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刚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考核力度,并分时段进行考核评估。20171-9月份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76%,较上年同期提升5个百分点。

3.对“半山街道办事处超预算支出挂往来款账”的整改。

半山街道将根据街道财力可能,力争在三年内消化挂账的超预算支出。

4.对“存量资金划转设立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后使用进度较慢”的整改

加快政府转型升级产业基金运作。区财政积极推进“产业平台+子基金”运作模式,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首个子基金——立元熙茂投资基金,已展开实质性运作。区财政还将积极联系对接其他子基金项目,督促已签约子基金项目投入尽快落实到位,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5.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未及时清理核销”的整改

区财政局已撤销了农业综合开发户,专户资金转入其他财政专户,盘活了存量资金。同时,开展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

6.对“部分经营性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产权不够明晰;房产登记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出租房产租金收取不够及时,存在欠租现象;房产租赁程序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对未确权房产落实专人进行了集中清查,基本理清了未办证的原因,部分单位的办证确权工作取得进展;大关街道通过第三方服务外包形式,委托浙江天平资产评估公司对所有房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和区财政局要求,完成登记入账工作;湖墅街道未入账房产也按区财政局统一要求作了入账处理;城建中心未入账房产全部为回迁房源,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即可登记入账祥符街道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资产管理清查小组,专门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聘请律师与承租户对提前终止合同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并将视协商情况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法律诉讼)各相关单位落实专人,组织催缴催收,部分租金已收回,对一些长期欠缴的租户,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追缴。截至2017年10月底,区城建中心已收回租金542.15万元,区城管局已收回租金128.85万元,区住建局已收回租金93.25万元,半山街道已全部收回租金122.62万元。

7.对“区图书馆人均新增图书量未达到省级标准;部分综合文化站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2017年度区财政安排图书购置经费150万元,比去年增加50万元。目前,按2016年底我区常住人口计算,我区图书馆馆藏图书人均已达0.77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达0.052册;区文广新局在组织普查的基础上,督促各文化站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各文化站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8.对“2个工程建设前期拆迁不到位,导致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投资额差异较大。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个别项目拆迁补偿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相关建设单位将在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防止工程款超付;在地块项目拆迁中,严格按照《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执行,做到补偿依据与被补偿人相对一致;在拆迁改造项目中,对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按评估补偿,对设备资产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取价,出具评估报告加以规范。

二、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拱墅区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督查工作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对于审计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整改情况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审计信息
关于2016年度拱墅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250047-1/2018-12322

文号

公布日期

2018-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拱墅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紧盯审计发现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抓好整改,并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部分街道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区财政局已要求所属街道从2017年起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将街道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面推进街道财政改革,提升街道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对“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不够高”的整改。

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刚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考核力度,并分时段进行考核评估。20171-9月份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76%,较上年同期提升5个百分点。

3.对“半山街道办事处超预算支出挂往来款账”的整改。

半山街道将根据街道财力可能,力争在三年内消化挂账的超预算支出。

4.对“存量资金划转设立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后使用进度较慢”的整改

加快政府转型升级产业基金运作。区财政积极推进“产业平台+子基金”运作模式,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首个子基金——立元熙茂投资基金,已展开实质性运作。区财政还将积极联系对接其他子基金项目,督促已签约子基金项目投入尽快落实到位,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5.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未及时清理核销”的整改

区财政局已撤销了农业综合开发户,专户资金转入其他财政专户,盘活了存量资金。同时,开展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

6.对“部分经营性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产权不够明晰;房产登记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出租房产租金收取不够及时,存在欠租现象;房产租赁程序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对未确权房产落实专人进行了集中清查,基本理清了未办证的原因,部分单位的办证确权工作取得进展;大关街道通过第三方服务外包形式,委托浙江天平资产评估公司对所有房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和区财政局要求,完成登记入账工作;湖墅街道未入账房产也按区财政局统一要求作了入账处理;城建中心未入账房产全部为回迁房源,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即可登记入账祥符街道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资产管理清查小组,专门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聘请律师与承租户对提前终止合同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并将视协商情况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法律诉讼)各相关单位落实专人,组织催缴催收,部分租金已收回,对一些长期欠缴的租户,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追缴。截至2017年10月底,区城建中心已收回租金542.15万元,区城管局已收回租金128.85万元,区住建局已收回租金93.25万元,半山街道已全部收回租金122.62万元。

7.对“区图书馆人均新增图书量未达到省级标准;部分综合文化站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2017年度区财政安排图书购置经费150万元,比去年增加50万元。目前,按2016年底我区常住人口计算,我区图书馆馆藏图书人均已达0.77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达0.052册;区文广新局在组织普查的基础上,督促各文化站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各文化站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8.对“2个工程建设前期拆迁不到位,导致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投资额差异较大。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个别项目拆迁补偿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

相关建设单位将在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防止工程款超付;在地块项目拆迁中,严格按照《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执行,做到补偿依据与被补偿人相对一致;在拆迁改造项目中,对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按评估补偿,对设备资产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取价,出具评估报告加以规范。

二、下一步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拱墅区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督查工作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对于审计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整改情况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