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试点动态

杭州市拱墅区坚持全程公众参与推进阳光安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10 15:51:48 来源:区府办

杭州市拱墅区结合试点工作,让被拆迁户全过程参与到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切实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通过“阳光建管”,相继打造了一批安置房精品工程,多次获得“西湖杯”“钱江杯”等工程奖项。

一、规划设计阶段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拆迁安置房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满足行政审批的同时,还向相关社区(经合社)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含:项目简介及图示、规划方案图示、户型分布、户型介绍及图示等与拆迁群众密切相关事项。

二、建设阶段业主代表全程跟踪。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除常规的五方主体外,原则上增加由安置对象所在的经合社或社区委派的代表小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代表小组人员事先由所在经合社或社区明确并固定,人数一般为3至5人。比如:由城中村指挥部实施的锦文雅苑安置房项目,邀请了郭家厍村村民代表共同参与施工全过程现场管理,对建筑材料、施工过程进行实时跟踪,打造让老百姓放心的精品工程。

三、建成阶段举办开放日活动。拆迁安置房项目建成,各建设单位邀请村民代表在安置前一段时间内进入小区现场参观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合理诉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比如:祥符街道三宝郡庭安置房小区在回迁安置前邀请村民代表实地参观,针对村民代表的合理诉求,城中村指挥部对小区环境绿化、监控设施等进行了改造提升。

四、交付安置后业主参与管理。拆迁安置房小区交付安置后,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三方协同治理共同负责安置房小区物业日常工作。区“三方办”以提高社区治理办事效率、解决合力问题、增加主动性为主旨,加强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的组织协调,引导督促物业进行规范管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三方在合理的框架下实现良性互动,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