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3 09:5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758135860@qq.com,联系人:拱墅区发改局工信科张俊拱墅区金融办项文也,联系电话:88259495。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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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758135860@qq.com,联系人:拱墅区发改局工信科张俊拱墅区金融办项文也,联系电话:88259495。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