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 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4 17: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812538101@qq.com,联系人:拱墅区金融办项文也,联系电话:88259759。

 

附件: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区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打造资本市场“拱墅板块”,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全方位实施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计划要求和拱墅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拱墅区“大树工程”、“小巨人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和促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政策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机构互动”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我区优质拟挂牌上市资源,推动更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促进上市公司、挂牌企业(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以下简称:挂牌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创新发展,提升自身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切实发挥上市挂牌企业的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加快推进拱墅建设成运河沿岸名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经过3年(2018-2020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在全省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基本形成上市企业业绩突出、并购重组积极活跃、后备队伍不断扩大、中介机构高度专业、高端人才相对集中、政府服务提升完善的工作格局。

1、上市数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10家,新三板及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合计100家,股份公司达到120家。 

2、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到2020年,全区挂牌上市企业中,“6+2”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分别占50%、60%以上。其中,信息经济企业达25家,文化创意企业达15家,商务旅游企业达15家,商贸服务企业达15家,建筑规划企业达15家,金融服务、体育健康、智能制造达30家。

3、并购重组深入实施。到2020年,并购重组活跃度提升,辖内有60%以上的上市公司开展过并购重组;融资结构不断优化,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100亿元,获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全区规上企业数的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股改培育工程。结合我区“6+2”产业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培训辅导活动,扩大企业股改面。建立全区重点股改清单,实行动态高效管理,优先推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改制。按照梯队培育思路,积极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参与股改,帮助企业提高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完善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提高上市后备资源质量。

(二)实施上市挂牌倍增计划。拓宽企业上市思路,引导对接多层次渠道。对主营业务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到境外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整合、要素互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并购重组行动。鼓励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着力支持国内产业并购,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提高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能力;着力推动盘活存量资产的并购,兼并区内低效和经营困难企业,参与“僵尸企业”出清。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组合运用定向增发、公司债券、并购基金、借壳和分拆上市等多种工具,整合产业链,做大做强,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做强后备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企业挂牌上市调研排摸,摸清全区优质企业家底,优选一批“6+2”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后备资源库,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动态管理。建立资本对接平台,推动境内外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与我区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资本对接,推动企业进入适合自身规模和需求的资本市场板块,助推后备企业加快成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完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新增人社、司法、国税、地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全面督促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区领导和重点(拟)上市企业对口联系人制度,成立由成员单位、街道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服务专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集中高效解决企业问题。由区领导不定期牵头开展座谈交流、走访调研、招商考察及服务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金融办负责企业上市整体推进及日常服务协调;区文创办、区商务局等“6+2”产业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各自行业内的企业挂牌上市引导和培育工作,区科技局要重点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做好挂牌上市工作。区财政局要发挥区产业基金效用,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拟)上市企业,积极落实扶持资金;各街道、园区按属地原则,制定三年工作计划,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实行专班推进、专人负责,积极培育引导企业,做好服务衔接和跟踪落实,形成高效工作网络。

(三)优化政策奖励,加大扶持力度。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实施的条件、范围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渗透到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大树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内容,明确我区落实“凤凰计划”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财政扶持政策,健全完善覆盖企业股改规范、挂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四)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一是搭建上市行政服务平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强化“店小二”意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等问题,减低企业上市成本。二是搭建专家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一支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代表的区级专业化队伍,建立执业业绩档案及奖惩机制,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三是搭建资本项目路演平台。建立和管理区级投融资资源库,常态化开展以“运河金桥”路演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活动,加大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合作力度,借助专业力量,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促进信息、资本、项目、人才的流动和合作。

(五)强化考核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由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评价办法,并每年组织实施制定。强化目标责任评价及动态跟踪督查,每季度对各街道、园区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召开全区上市工作例会,重大问题由区领导及时协调处置,确保上市工作顺利推动。建立区级层面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年度先进部门、先进中介机构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价办法,每年评选一次,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

(六)注重宣传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上市工作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群、公众号等自媒体,实时发布我区上市工作进展、各级政策动态和企业典型案例分享,提升企业认知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定期组织集中式业务培训,加强对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赴沪深交易所、全国股交公司和资本市场发达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观摩,消除畏难情绪,激发上市挂牌和资本运作热情。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形成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和发展氛围。

 

附件1:各街道、园区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附件2:推进企业上市部门、街道(园区)责任分工表

附件3:企业上市政策汇编

附件下载: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征求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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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 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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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812538101@qq.com,联系人:拱墅区金融办项文也,联系电话:88259759。

 

附件: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区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打造资本市场“拱墅板块”,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全方位实施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计划要求和拱墅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拱墅区“大树工程”、“小巨人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和促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政策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机构互动”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我区优质拟挂牌上市资源,推动更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促进上市公司、挂牌企业(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以下简称:挂牌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创新发展,提升自身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切实发挥上市挂牌企业的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加快推进拱墅建设成运河沿岸名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经过3年(2018-2020年)努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在全省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基本形成上市企业业绩突出、并购重组积极活跃、后备队伍不断扩大、中介机构高度专业、高端人才相对集中、政府服务提升完善的工作格局。

1、上市数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10家,新三板及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合计100家,股份公司达到120家。 

2、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到2020年,全区挂牌上市企业中,“6+2”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分别占50%、60%以上。其中,信息经济企业达25家,文化创意企业达15家,商务旅游企业达15家,商贸服务企业达15家,建筑规划企业达15家,金融服务、体育健康、智能制造达30家。

3、并购重组深入实施。到2020年,并购重组活跃度提升,辖内有60%以上的上市公司开展过并购重组;融资结构不断优化,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累计达到100亿元,获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全区规上企业数的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股改培育工程。结合我区“6+2”产业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培训辅导活动,扩大企业股改面。建立全区重点股改清单,实行动态高效管理,优先推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改制。按照梯队培育思路,积极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参与股改,帮助企业提高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完善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提高上市后备资源质量。

(二)实施上市挂牌倍增计划。拓宽企业上市思路,引导对接多层次渠道。对主营业务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到境外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新三板”、省股交中心挂牌。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整合、要素互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并购重组行动。鼓励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着力支持国内产业并购,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提高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能力;着力推动盘活存量资产的并购,兼并区内低效和经营困难企业,参与“僵尸企业”出清。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组合运用定向增发、公司债券、并购基金、借壳和分拆上市等多种工具,整合产业链,做大做强,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做强后备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企业挂牌上市调研排摸,摸清全区优质企业家底,优选一批“6+2”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后备资源库,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动态管理。建立资本对接平台,推动境内外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与我区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资本对接,推动企业进入适合自身规模和需求的资本市场板块,助推后备企业加快成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完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新增人社、司法、国税、地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全面督促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区领导和重点(拟)上市企业对口联系人制度,成立由成员单位、街道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的服务专班,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集中高效解决企业问题。由区领导不定期牵头开展座谈交流、走访调研、招商考察及服务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金融办负责企业上市整体推进及日常服务协调;区文创办、区商务局等“6+2”产业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各自行业内的企业挂牌上市引导和培育工作,区科技局要重点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做好挂牌上市工作。区财政局要发挥区产业基金效用,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拟)上市企业,积极落实扶持资金;各街道、园区按属地原则,制定三年工作计划,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实行专班推进、专人负责,积极培育引导企业,做好服务衔接和跟踪落实,形成高效工作网络。

(三)优化政策奖励,加大扶持力度。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实施的条件、范围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渗透到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大树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行动方案》内容,明确我区落实“凤凰计划”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财政扶持政策,健全完善覆盖企业股改规范、挂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四)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一是搭建上市行政服务平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强化“店小二”意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等问题,减低企业上市成本。二是搭建专家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一支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代表的区级专业化队伍,建立执业业绩档案及奖惩机制,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三是搭建资本项目路演平台。建立和管理区级投融资资源库,常态化开展以“运河金桥”路演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活动,加大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合作力度,借助专业力量,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促进信息、资本、项目、人才的流动和合作。

(五)强化考核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由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评价办法,并每年组织实施制定。强化目标责任评价及动态跟踪督查,每季度对各街道、园区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召开全区上市工作例会,重大问题由区领导及时协调处置,确保上市工作顺利推动。建立区级层面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年度先进部门、先进中介机构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价办法,每年评选一次,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

(六)注重宣传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上市工作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群、公众号等自媒体,实时发布我区上市工作进展、各级政策动态和企业典型案例分享,提升企业认知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定期组织集中式业务培训,加强对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赴沪深交易所、全国股交公司和资本市场发达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观摩,消除畏难情绪,激发上市挂牌和资本运作热情。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形成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和发展氛围。

 

附件1:各街道、园区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附件2:推进企业上市部门、街道(园区)责任分工表

附件3:企业上市政策汇编

附件下载:拱墅区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征求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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