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27 10:4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围绕建成运河沿岸名区目标,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2月27日至3月8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27803621@qq.com;联系人:楼佳莹;联系电话:87251791。

附件: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拱墅区民政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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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2-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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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围绕建成运河沿岸名区目标,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2月27日至3月8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27803621@qq.com;联系人:楼佳莹;联系电话:87251791。

附件: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拱墅区民政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