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24 17: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电子稿反馈至拱墅区科技局邮箱(hzgskj@126.com),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杭州市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1516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办公室,联系人:张韵,联系电话:88259536。

附件:拱墅区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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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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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2月24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电子稿反馈至拱墅区科技局邮箱(hzgskj@126.com),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杭州市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1516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办公室,联系人:张韵,联系电话:8825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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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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