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06 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拱墅区政府购买保安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gsqczj@163.com,联系人:区财政局童湘军,联系电话:0571-88355167。
附件:关于加强拱墅区政府购买保安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