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7-1/2018-123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8-12-14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18-12-14 11:11:04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对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管理、使用的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区本级相关单位、子基金及其管理人企业、基金所投资对象等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拱墅区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基金规模为5亿元,由区财政局全额出资,分三期到位,至审计之日止基金规模为4.1亿元,基金公司为杭州市拱墅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为杭州拱墅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2月子基金“杭州立元熙茂投资合伙企业”成立,基金规模1亿元,其中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出资2000万元,投资时间为2017年3月,带动社会资本8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止,子基金已投资7000万元,投资项目6个,其中省内投资5000万元(拱墅区内1500万元),省外投资2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1000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规模未及时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财政出资金额4.1亿元,基金规模未按《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出资到位。
2.投资进度缓慢,资金绩效较低。投资子基金2000万元,投资进度非常缓慢,造成产业基金大量闲置,资金绩效无法体现。
3.投资本地区的企业的绩效及带动社会资本效应不明显。子基金投资中拱墅区内投资仅占全部投资的21.43%,产业基金带动社会投资仅1000万元。
4.基金的运营机构与运作模式不够完善。母基金“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指定“杭州拱墅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现场审计未见相关招投标文件及对外公示文件,同时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协议中未见预决算制度、年度投资计划、投贷联动机制及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母基金未设立项目负责人、母基金管理公司未设立“项目负责人制度”,且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资质未达到相关要求。
三、审计整改情况
1.区财政局已对《杭州市拱墅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进行修改,调整了资金到位的期限,并在工商局作备案登记,使基金的实际设立规模与章程一致。
2.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已积极开展投资业务,目前在谈项目4个;同时还出资成立了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在谈项目4个。
3.针对投资本地区企业的绩效及带动社会资本效应不明显问题,区财政局在健全完善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加大投资力度,目前已成立2个子基金,去基金出资4000万元,合作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8个,投资金额8800万元。
4.针对基金的运营机构与运作模式不够完善等问题,区财政局已委托财通资本作为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母基金的运维服务机构,协助区基金做好子基金设立运作管理工作,定期对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监督报告;同时已根据要求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开展基金运作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3日
审计信息
|
索引号
00250047-1/2018-12333
文号
公布日期
2018-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对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管理、使用的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调查了区本级相关单位、子基金及其管理人企业、基金所投资对象等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拱墅区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基金规模为5亿元,由区财政局全额出资,分三期到位,至审计之日止基金规模为4.1亿元,基金公司为杭州市拱墅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为杭州拱墅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2月子基金“杭州立元熙茂投资合伙企业”成立,基金规模1亿元,其中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出资2000万元,投资时间为2017年3月,带动社会资本8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止,子基金已投资7000万元,投资项目6个,其中省内投资5000万元(拱墅区内1500万元),省外投资2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1000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规模未及时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财政出资金额4.1亿元,基金规模未按《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出资到位。
2.投资进度缓慢,资金绩效较低。投资子基金2000万元,投资进度非常缓慢,造成产业基金大量闲置,资金绩效无法体现。
3.投资本地区的企业的绩效及带动社会资本效应不明显。子基金投资中拱墅区内投资仅占全部投资的21.43%,产业基金带动社会投资仅1000万元。
4.基金的运营机构与运作模式不够完善。母基金“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指定“杭州拱墅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现场审计未见相关招投标文件及对外公示文件,同时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协议中未见预决算制度、年度投资计划、投贷联动机制及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母基金未设立项目负责人、母基金管理公司未设立“项目负责人制度”,且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资质未达到相关要求。
三、审计整改情况
1.区财政局已对《杭州市拱墅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进行修改,调整了资金到位的期限,并在工商局作备案登记,使基金的实际设立规模与章程一致。
2.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已积极开展投资业务,目前在谈项目4个;同时还出资成立了运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在谈项目4个。
3.针对投资本地区企业的绩效及带动社会资本效应不明显问题,区财政局在健全完善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加大投资力度,目前已成立2个子基金,去基金出资4000万元,合作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8个,投资金额8800万元。
4.针对基金的运营机构与运作模式不够完善等问题,区财政局已委托财通资本作为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母基金的运维服务机构,协助区基金做好子基金设立运作管理工作,定期对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监督报告;同时已根据要求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开展基金运作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