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7-1/2018-123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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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8-12-14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内容概述 | 根据《拱墅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拱政发〔2007〕61号),拱墅区审计局对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负责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工程价款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工程, 合同造价74.5430万元,送审金额114.7233万元,审定金额92.2087万元。 |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18-12-14 11:09:24 点击率:
根据《拱墅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拱政发〔2007〕61号),拱墅区审计局对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负责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工程价款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工程, 合同造价74.5430万元,送审金额114.7233万元,审定金额92.2087万元。
审计结束后,拱墅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按上述审定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3日
拱审公告〔2018〕23号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关于拱墅区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812141110570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