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1 15:3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gsqczj@163.com,联系人:区财政局叶青,联系电话:0571-88355191。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