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拱墅区会展业发展的意见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08 09:3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关于加快拱墅区会展业发展的意见》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993662323@QQ.com,联系人:区商务局姚辉,联系电话:0571-88258797。

 

附件:关于加快拱墅区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关于加快拱墅区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杭州市打造具有世界水准的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会展之都、赛事之城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切实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我区会展产业发展,结合拱墅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会展业是通过举办会议、展览、赛事、演艺、节庆等活动,为参与者提供各类会议、展示推介、经贸洽谈、文化交流、休闲娱乐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杭州市打造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大背景下,应紧紧抓住“后峰会、前亚运”的有利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加快会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会展业发展工作重点,瞄准强项精准发力,着力在会展规划布局、国际化影响提升、市场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力争在一定时期内会展设施建设有突破,国际化水平有提升,市场管理机制有进展,为杭州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做出拱墅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积极做强1-2个现有成熟会展品牌,同时引进优秀会展项目, 实现在会展品牌建设上引领发展。提升现有场馆,建设现代化新型场馆,实现在展馆设施上有突破,场馆总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努力培育优秀品牌会展公司,在发展重点、会展类型和产业融合上有作为,逐步建立与我区产业相融合的会展产业,为杭州市打造“国际知名会展城市”品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会展业发展规划

1、整合会展资源。积极开展会展企业、会展场馆和会议酒店的摸排调查,掌握现有会展业的数量、分布及发展现状,建立辖区会展资源库。同时,编制会展业发展服务手册,在企业服务、对外宣传中,大力展示拱墅会展场馆区位优势、文化优势和服务优势,形成会展业发展的主力军。

2、发挥行业带动。充分分析拱墅的产业优势,做大做强拱墅汽车、服装、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会展品牌,建设一批在全市有代表的行业会展品牌,促进会展业与旅游、商贸、文创等各项工作的关联互动,促进会展业与其他相关产业间的相互融合,努力在产业集聚、人才聚集上实现互动多赢。

(二)加快市场主体培育

1、发挥“龙头”作用。积极鼓励优质会展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政府在资金、运作、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通过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转变运营模式, 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品牌,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2、壮大市场主体力量。积极将“春走大运”、“夏逛民俗”、“秋游庙会”和“冬赏花灯”等四个拱墅特色会展品牌做精做优,适时引入市场化运营手段,实现既展示拱墅民俗文化,同时带动拱墅旅游市场的繁荣。鼓励各场馆主体、会展企业,建立专业的运营团队,招引大型、优质会展项目落户拱墅,在会展项目的品质、数量上实现突破。

(三)提高会展业管理服务水平

1、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会展企业和相关服务行业企业的引导管理,大力推行ISO9000 标准体系认证,尽快提高会展业与相关服务保障行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惯例的服务运作体系。

2、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区会展业管理,成立区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千人以上大型会展项目的报备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场馆设施、消防安全及应急预案检查指导,确保安全有序的办展办会。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会展举办核准、备案的“一站式”办理,切实简化办展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展成本。强化工作沟通,建立拱墅区会展业工作联系交流群。

3、加大会展政策扶持。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会展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科学使用,区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监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会展项目的引进,会展品牌培植及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的奖励等,具体办法按区产业政策执行。

4、建立科学统计调查。探索建立科学的会展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实行年度和季度统计,为制定会展产业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对重点展会的专项调查,具体办法以市会展办统计要求为准。

5、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会展项目申请注册商标、参加“国际会展联盟”(UFI)等国际会展协会组织的相关认证活动,逐步建立会展业及会展品牌的评定认证体系和会展商标注册制度,保护会展业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会展业人才保障

加快会展人才的教育培养。鼓励各类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开设会展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并与会展企业建立良好合作,积极为会展经济发展输送人才。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加快引进国内外各类会展专业人才特别是策划、设计等核心人才来我区发展。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国内外人才落户拱墅提供便利。

(五)积极推进会展设施建设

加快运河大剧院、运河亚运公园等会展场馆的建设,满足引进大型巡回展、体育赛事的功能需求。同时,利用老工业厂房改造一批一馆多用的中、小型场馆,促进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提高现代化水平,尽快形成优势互补的会展场馆。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区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区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与指导,研究解决会展工作中的重大发展问题,审核协调市政府主(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
     2、建立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在重大会展活动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会展活动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3、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我区各项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会展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对会展工作亲自过问、遇有重大问题亲自协调。会展考核将纳入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年终综合考核,针对考核内容实行加分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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