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8-10-30 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10月26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卢建标、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韩峻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平,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沈燕翔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部分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对法院执行工作和3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上塘单元FG04-R22-01地块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上塘单元FG05-R22-02地块幼儿园及FG05-A33-01地块中学建设项目和半山单元A-R2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调整投资计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5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上塘单元FG08-A33-01地块小学及社会停车库项目、运河新城单元B-A33-09地块小学工程项目、运河亚运公园(原城西公园)项目、大关单元GS0505-R21-01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半山单元A-R21-112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等5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办法》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区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 议案。

会议补选了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领导活动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10-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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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卢建标、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韩峻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平,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沈燕翔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部分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对法院执行工作和3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上塘单元FG04-R22-01地块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上塘单元FG05-R22-02地块幼儿园及FG05-A33-01地块中学建设项目和半山单元A-R2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调整投资计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5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上塘单元FG08-A33-01地块小学及社会停车库项目、运河新城单元B-A33-09地块小学工程项目、运河亚运公园(原城西公园)项目、大关单元GS0505-R21-01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半山单元A-R21-112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等5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办法》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区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 议案。

会议补选了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