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5 17:4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348662495@qq.com,联系人:区法制办方若霖,联系电话:88259643。
附件下载: 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的征求公告.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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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348662495@qq.com,联系人:区法制办方若霖,联系电话:88259643。
附件下载: 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的征求公告.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