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08 16:2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7年9月8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253864594@QQ.COM,联系人:来老师,联系电话:88259982。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6〕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运河边的幸福童年”主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培育爱游戏、会思考、乐运动、善交往的“拱墅幼儿”为核心,遵照“幼儿为本,均衡发展,共同成长”的工作理念,通过区域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帮助不同层面教师共同成长,最终实现教师与幼儿的共同发展,全力建设拱墅学前教育文化。
二、具体目标
——幼儿培养。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9%,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在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9年,全区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5%。
——队伍建设。到2019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持有资格证比率达100%,园长持有上岗证比率达到100%;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95%以上。
——品牌建设。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阳刚教育,开展“阳光融合”教育。
——园舍建设。全区三年内开工建设 12所幼儿园。
——等级提升。到2019年争创省一级幼儿园4~5所;省二级幼儿园8所;杭州市甲级幼儿园8所。
三、实施举措
(一)队伍建设
1.构建扎实、创新的园级干部队伍,夯实“拱墅幼儿”发展的人才高地。做好管理人才储备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园级干部队伍,培育第一、第二层次的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将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放到副园长、园长助理岗位,为拱墅学前教育储备人才。
2.加强教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准入要求,对民办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的教师通过支教、网片协同、各类培训等措施,提高专业能力,促进各层面教师的“共同成长”。
3.优化各层面教师研修机制。建立以名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业务负责人的专项研修为引领,以学时培训为基本途径,以园本研修为主要研修基地的多层级教师研修机制。发挥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扎实进行青年教师培养,打造有各自风格和特色的骨干教师群体。落实园本研修的针对性和质量,开展网络研修。教育局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选送1—2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
4.构建“拱墅幼儿”教师文化。在辖区内幼儿园形成民主平等、能思善研的区域研修氛围,在教师中树立尊重差异、理解特点、关注整体的儿童发展观,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引导教师在观察解读儿童的基础上,研究适宜有效的教育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推动幼儿的发展。
5.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性。重视和规范保育员、保健员队伍建设。按照保育员、保健员工作规范要求,对新上岗人员、在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分层教育与职务考评,并做好后续职业发展规划。
(二)提升质量
1.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满足“拱墅幼儿”入好园的需求。做到全区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9%,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争创甲级园8所、省一级幼儿园4~5所。
2.扶持品牌幼儿园建设,扩大“拱墅幼儿”社会影响力。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区域性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实施优质幼儿园培育计划,扶持现有6个特级园区及骨干幼儿园立足传统和优势,调整办园定位、办园结构、办园策略,实施一园一特色,一园一方案,加大研究的深度,通过幼儿园品牌建设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幼儿园集群,在区域内形成3-5个学前教育品牌项目,其园本课程在省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培育民办幼儿园领头雁。减少低等级民办幼儿园数量,扶助现存民办园发展、提升,以“1+N”团队为依托,带领、督促和帮助民办园持续提高软硬件质量,着眼办园特色,优化团队专业素养。争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进1—2所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影响力的高端民办幼儿园。
(三)打造品牌
1.在幼儿园男教师的培训培养上形成拱墅特色。开展幼儿园男教师专项研修,办好“幼儿园男教师研修班”。帮助男教师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与期待,挖掘自身特质和兴趣特长,拓展视野 强化能力,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观摩研讨、自主研修、展示汇报、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男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助推个人教育教学风格的形成,使男教师们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分层推出3—5名有个人特色的,在省、市有美誉度的男教师。推出适合的岗位,产生男性副园级及以上干部。
2.爸爸助教、社会助力,开展“阳光融合”教育。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一日活动的要求,有计划地聘请或邀请一些热心于幼儿教育的男家长(或男性社会人士),组建成相对稳定的组织,利用他们在职业、经历、兴趣、爱好、专业优势及家庭方面的资源,参与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教师完成保教任务与课程开发,推动“阳光融合”教育进程,维持幼儿园教育力量的性别平衡,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建设园舍
全区2017年开工建设4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8年开工建设1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9年续建1所、竣工3所。
四、机制保障
(一)编制配备。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配备。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主要教职工编制,力争到2019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
(二)落实待遇。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继续落实幼儿园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各类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到2019年基本实现与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大体相当。
(三)经费筹措。
1.落实和完善区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逐步实现比例达到12%以上。
2.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本区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低于本区小学生标准的三分之二,并力争达到当地小学生标准。
3.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在规范对民办幼儿园考核的基础上,区财政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区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补助经费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师工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学条件改善等。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其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加强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发现处置无证办学及时有效。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6〕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运河边的幸福童年”主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培育爱游戏、会思考、乐运动、善交往的“拱墅幼儿”为核心,遵照“幼儿为本,均衡发展,共同成长”的工作理念,通过区域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帮助不同层面教师共同成长,最终实现教师与幼儿的共同发展,全力建设拱墅学前教育文化。
二、具体目标
——幼儿培养。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9%,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在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9年,全区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5%。
——队伍建设。到2019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持有资格证比率达100%,园长持有上岗证比率达到100%;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95%以上。
——品牌建设。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阳刚教育,开展“阳光融合”教育。
——园舍建设。全区三年内开工建设 12所幼儿园。
——等级提升。到2019年争创省一级幼儿园4~5所;省二级幼儿园8所;杭州市甲级幼儿园8所。
三、实施举措
(一)队伍建设
1.构建扎实、创新的园级干部队伍,夯实“拱墅幼儿”发展的人才高地。做好管理人才储备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园级干部队伍,培育第一、第二层次的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将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放到副园长、园长助理岗位,为拱墅学前教育储备人才。
2.加强教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准入要求,对民办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的教师通过支教、网片协同、各类培训等措施,提高专业能力,促进各层面教师的“共同成长”。
3.优化各层面教师研修机制。建立以名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业务负责人的专项研修为引领,以学时培训为基本途径,以园本研修为主要研修基地的多层级教师研修机制。发挥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扎实进行青年教师培养,打造有各自风格和特色的骨干教师群体。落实园本研修的针对性和质量,开展网络研修。教育局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选送1—2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
4.构建“拱墅幼儿”教师文化。在辖区内幼儿园形成民主平等、能思善研的区域研修氛围,在教师中树立尊重差异、理解特点、关注整体的儿童发展观,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引导教师在观察解读儿童的基础上,研究适宜有效的教育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推动幼儿的发展。
5.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性。重视和规范保育员、保健员队伍建设。按照保育员、保健员工作规范要求,对新上岗人员、在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分层教育与职务考评,并做好后续职业发展规划。
(二)提升质量
1.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满足“拱墅幼儿”入好园的需求。做到全区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9%,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争创甲级园8所、省一级幼儿园4~5所。
2.扶持品牌幼儿园建设,扩大“拱墅幼儿”社会影响力。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区域性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实施优质幼儿园培育计划,扶持现有6个特级园区及骨干幼儿园立足传统和优势,调整办园定位、办园结构、办园策略,实施一园一特色,一园一方案,加大研究的深度,通过幼儿园品牌建设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幼儿园集群,在区域内形成3-5个学前教育品牌项目,其园本课程在省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培育民办幼儿园领头雁。减少低等级民办幼儿园数量,扶助现存民办园发展、提升,以“1+N”团队为依托,带领、督促和帮助民办园持续提高软硬件质量,着眼办园特色,优化团队专业素养。争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进1—2所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影响力的高端民办幼儿园。
(三)打造品牌
1.在幼儿园男教师的培训培养上形成拱墅特色。开展幼儿园男教师专项研修,办好“幼儿园男教师研修班”。帮助男教师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与期待,挖掘自身特质和兴趣特长,拓展视野 强化能力,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观摩研讨、自主研修、展示汇报、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男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助推个人教育教学风格的形成,使男教师们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分层推出3—5名有个人特色的,在省、市有美誉度的男教师。推出适合的岗位,产生男性副园级及以上干部。
2.爸爸助教、社会助力,开展“阳光融合”教育。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一日活动的要求,有计划地聘请或邀请一些热心于幼儿教育的男家长(或男性社会人士),组建成相对稳定的组织,利用他们在职业、经历、兴趣、爱好、专业优势及家庭方面的资源,参与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教师完成保教任务与课程开发,推动“阳光融合”教育进程,维持幼儿园教育力量的性别平衡,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建设园舍
全区2017年开工建设4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8年开工建设1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9年续建1所、竣工3所。
四、机制保障
(一)编制配备。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配备。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主要教职工编制,力争到2019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
(二)落实待遇。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继续落实幼儿园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各类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到2019年基本实现与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大体相当。
(三)经费筹措。
1.落实和完善区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逐步实现比例达到12%以上。
2.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本区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低于本区小学生标准的三分之二,并力争达到当地小学生标准。
3.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在规范对民办幼儿园考核的基础上,区财政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区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补助经费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师工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学条件改善等。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其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加强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发现处置无证办学及时有效。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班级规模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1 | 申花单元R22-01地块幼儿园 | 12 | 3766 | 3336 | 2016 | 2017 |
2 | 申花单元R22-02地块幼儿园 | 12 | 4673 | 4073 | 2016 | 2017 |
3 | 庆隆单元GS04-01-R22-04地块幼儿园 | 12 | 4671 | 4333.8 | 2016 | 2017 |
4 | 谢村单元R22-01幼儿园 | 9 | 4000 | 3344 | 2016 | 2017 |
5 | 花园岗村农转居公寓配套幼儿园 | 9 | 3960 | 2574 | 2016 | 2019 |
6 | 桃源单元R22-05地块幼儿园 | 18 | 5994 | 5500 | 2016 | 2018 |
7 | 桥西拱宸桥单元R22-29地块幼儿园 | 12 | 3700 | 4000 | 2016 | 2018 |
8 | 铁路北站单元GS1104-13幼儿园(天马) | 12 | 5194 | 4420 | 2017 | 2018 |
9 | 祥符单元GS0906-R22-11地块幼儿园 | 21 | 8189 | 11998 | 2017 | 2019 |
10 | 申花单元GS0404-03地块幼儿园 | 12 | 3901 | 5733 | 2017 | 2020 |
11 | 康桥单元FG08-R22-07幼儿园 | 12 | 4701 | 6151 | 2017 | 2018 |
12 | 杭政储出[2015]12号地块幼儿园(万马) | 12 | 5798 | 5500 | 2018 | 2019 |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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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7年9月8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253864594@QQ.COM,联系人:来老师,联系电话:88259982。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6〕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运河边的幸福童年”主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培育爱游戏、会思考、乐运动、善交往的“拱墅幼儿”为核心,遵照“幼儿为本,均衡发展,共同成长”的工作理念,通过区域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帮助不同层面教师共同成长,最终实现教师与幼儿的共同发展,全力建设拱墅学前教育文化。
二、具体目标
——幼儿培养。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9%,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在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9年,全区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5%。
——队伍建设。到2019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持有资格证比率达100%,园长持有上岗证比率达到100%;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95%以上。
——品牌建设。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阳刚教育,开展“阳光融合”教育。
——园舍建设。全区三年内开工建设 12所幼儿园。
——等级提升。到2019年争创省一级幼儿园4~5所;省二级幼儿园8所;杭州市甲级幼儿园8所。
三、实施举措
(一)队伍建设
1.构建扎实、创新的园级干部队伍,夯实“拱墅幼儿”发展的人才高地。做好管理人才储备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园级干部队伍,培育第一、第二层次的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将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放到副园长、园长助理岗位,为拱墅学前教育储备人才。
2.加强教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准入要求,对民办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的教师通过支教、网片协同、各类培训等措施,提高专业能力,促进各层面教师的“共同成长”。
3.优化各层面教师研修机制。建立以名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业务负责人的专项研修为引领,以学时培训为基本途径,以园本研修为主要研修基地的多层级教师研修机制。发挥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扎实进行青年教师培养,打造有各自风格和特色的骨干教师群体。落实园本研修的针对性和质量,开展网络研修。教育局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选送1—2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
4.构建“拱墅幼儿”教师文化。在辖区内幼儿园形成民主平等、能思善研的区域研修氛围,在教师中树立尊重差异、理解特点、关注整体的儿童发展观,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引导教师在观察解读儿童的基础上,研究适宜有效的教育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推动幼儿的发展。
5.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性。重视和规范保育员、保健员队伍建设。按照保育员、保健员工作规范要求,对新上岗人员、在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分层教育与职务考评,并做好后续职业发展规划。
(二)提升质量
1.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满足“拱墅幼儿”入好园的需求。做到全区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9%,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争创甲级园8所、省一级幼儿园4~5所。
2.扶持品牌幼儿园建设,扩大“拱墅幼儿”社会影响力。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区域性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实施优质幼儿园培育计划,扶持现有6个特级园区及骨干幼儿园立足传统和优势,调整办园定位、办园结构、办园策略,实施一园一特色,一园一方案,加大研究的深度,通过幼儿园品牌建设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幼儿园集群,在区域内形成3-5个学前教育品牌项目,其园本课程在省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培育民办幼儿园领头雁。减少低等级民办幼儿园数量,扶助现存民办园发展、提升,以“1+N”团队为依托,带领、督促和帮助民办园持续提高软硬件质量,着眼办园特色,优化团队专业素养。争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进1—2所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影响力的高端民办幼儿园。
(三)打造品牌
1.在幼儿园男教师的培训培养上形成拱墅特色。开展幼儿园男教师专项研修,办好“幼儿园男教师研修班”。帮助男教师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与期待,挖掘自身特质和兴趣特长,拓展视野 强化能力,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观摩研讨、自主研修、展示汇报、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男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助推个人教育教学风格的形成,使男教师们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分层推出3—5名有个人特色的,在省、市有美誉度的男教师。推出适合的岗位,产生男性副园级及以上干部。
2.爸爸助教、社会助力,开展“阳光融合”教育。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一日活动的要求,有计划地聘请或邀请一些热心于幼儿教育的男家长(或男性社会人士),组建成相对稳定的组织,利用他们在职业、经历、兴趣、爱好、专业优势及家庭方面的资源,参与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教师完成保教任务与课程开发,推动“阳光融合”教育进程,维持幼儿园教育力量的性别平衡,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建设园舍
全区2017年开工建设4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8年开工建设1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9年续建1所、竣工3所。
四、机制保障
(一)编制配备。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配备。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主要教职工编制,力争到2019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
(二)落实待遇。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继续落实幼儿园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各类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到2019年基本实现与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大体相当。
(三)经费筹措。
1.落实和完善区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逐步实现比例达到12%以上。
2.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本区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低于本区小学生标准的三分之二,并力争达到当地小学生标准。
3.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在规范对民办幼儿园考核的基础上,区财政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区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补助经费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师工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学条件改善等。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其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加强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发现处置无证办学及时有效。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6〕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问题,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运河边的幸福童年”主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培育爱游戏、会思考、乐运动、善交往的“拱墅幼儿”为核心,遵照“幼儿为本,均衡发展,共同成长”的工作理念,通过区域推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幼儿园的均衡发展,帮助不同层面教师共同成长,最终实现教师与幼儿的共同发展,全力建设拱墅学前教育文化。
二、具体目标
——幼儿培养。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9%,全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在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9年,全区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5%。
——队伍建设。到2019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持有资格证比率达100%,园长持有上岗证比率达到100%;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95%以上。
——品牌建设。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阳刚教育,开展“阳光融合”教育。
——园舍建设。全区三年内开工建设 12所幼儿园。
——等级提升。到2019年争创省一级幼儿园4~5所;省二级幼儿园8所;杭州市甲级幼儿园8所。
三、实施举措
(一)队伍建设
1.构建扎实、创新的园级干部队伍,夯实“拱墅幼儿”发展的人才高地。做好管理人才储备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园级干部队伍,培育第一、第二层次的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将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放到副园长、园长助理岗位,为拱墅学前教育储备人才。
2.加强教师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准入要求,对民办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的教师通过支教、网片协同、各类培训等措施,提高专业能力,促进各层面教师的“共同成长”。
3.优化各层面教师研修机制。建立以名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业务负责人的专项研修为引领,以学时培训为基本途径,以园本研修为主要研修基地的多层级教师研修机制。发挥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扎实进行青年教师培养,打造有各自风格和特色的骨干教师群体。落实园本研修的针对性和质量,开展网络研修。教育局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选送1—2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
4.构建“拱墅幼儿”教师文化。在辖区内幼儿园形成民主平等、能思善研的区域研修氛围,在教师中树立尊重差异、理解特点、关注整体的儿童发展观,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指导,引导教师在观察解读儿童的基础上,研究适宜有效的教育行为,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推动幼儿的发展。
5.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性。重视和规范保育员、保健员队伍建设。按照保育员、保健员工作规范要求,对新上岗人员、在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分层教育与职务考评,并做好后续职业发展规划。
(二)提升质量
1.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满足“拱墅幼儿”入好园的需求。做到全区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99%,幼儿园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争创甲级园8所、省一级幼儿园4~5所。
2.扶持品牌幼儿园建设,扩大“拱墅幼儿”社会影响力。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区域性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实施优质幼儿园培育计划,扶持现有6个特级园区及骨干幼儿园立足传统和优势,调整办园定位、办园结构、办园策略,实施一园一特色,一园一方案,加大研究的深度,通过幼儿园品牌建设形成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幼儿园集群,在区域内形成3-5个学前教育品牌项目,其园本课程在省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培育民办幼儿园领头雁。减少低等级民办幼儿园数量,扶助现存民办园发展、提升,以“1+N”团队为依托,带领、督促和帮助民办园持续提高软硬件质量,着眼办园特色,优化团队专业素养。争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进1—2所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影响力的高端民办幼儿园。
(三)打造品牌
1.在幼儿园男教师的培训培养上形成拱墅特色。开展幼儿园男教师专项研修,办好“幼儿园男教师研修班”。帮助男教师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与期待,挖掘自身特质和兴趣特长,拓展视野 强化能力,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观摩研讨、自主研修、展示汇报、考察学习等形式,提升男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助推个人教育教学风格的形成,使男教师们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分层推出3—5名有个人特色的,在省、市有美誉度的男教师。推出适合的岗位,产生男性副园级及以上干部。
2.爸爸助教、社会助力,开展“阳光融合”教育。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根据一日活动的要求,有计划地聘请或邀请一些热心于幼儿教育的男家长(或男性社会人士),组建成相对稳定的组织,利用他们在职业、经历、兴趣、爱好、专业优势及家庭方面的资源,参与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教师完成保教任务与课程开发,推动“阳光融合”教育进程,维持幼儿园教育力量的性别平衡,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四)建设园舍
全区2017年开工建设4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8年开工建设1所、续建3所、竣工4所;2019年续建1所、竣工3所。
四、机制保障
(一)编制配备。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配备。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主要教职工编制,力争到2019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
(二)落实待遇。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继续落实幼儿园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各类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到2019年基本实现与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大体相当。
(三)经费筹措。
1.落实和完善区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费在教育事业费中所占比例,逐步实现比例达到12%以上。
2.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本区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不得低于本区小学生标准的三分之二,并力争达到当地小学生标准。
3.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在规范对民办幼儿园考核的基础上,区财政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以本区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依据给予不低于20%基准比例的补助;补助经费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师工资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学条件改善等。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其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加强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发现处置无证办学及时有效。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附件:拱墅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建设安排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班级规模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1 | 申花单元R22-01地块幼儿园 | 12 | 3766 | 3336 | 2016 | 2017 |
2 | 申花单元R22-02地块幼儿园 | 12 | 4673 | 4073 | 2016 | 2017 |
3 | 庆隆单元GS04-01-R22-04地块幼儿园 | 12 | 4671 | 4333.8 | 2016 | 2017 |
4 | 谢村单元R22-01幼儿园 | 9 | 4000 | 3344 | 2016 | 2017 |
5 | 花园岗村农转居公寓配套幼儿园 | 9 | 3960 | 2574 | 2016 | 2019 |
6 | 桃源单元R22-05地块幼儿园 | 18 | 5994 | 5500 | 2016 | 2018 |
7 | 桥西拱宸桥单元R22-29地块幼儿园 | 12 | 3700 | 4000 | 2016 | 2018 |
8 | 铁路北站单元GS1104-13幼儿园(天马) | 12 | 5194 | 4420 | 2017 | 2018 |
9 | 祥符单元GS0906-R22-11地块幼儿园 | 21 | 8189 | 11998 | 2017 | 2019 |
10 | 申花单元GS0404-03地块幼儿园 | 12 | 3901 | 5733 | 2017 | 2020 |
11 | 康桥单元FG08-R22-07幼儿园 | 12 | 4701 | 6151 | 2017 | 2018 |
12 | 杭政储出[2015]12号地块幼儿园(万马) | 12 | 5798 | 5500 | 2018 | 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