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3-2/2017-1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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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7-07-15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17-07-15 10:13:21 点击率:
2017年,区民政局向辖区内市级困难家庭发放上半年特殊生活补助费。一是给予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二是给予每户每月55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
全区共有408名符合条件的市级困难家庭成员获得相应补助,发放金额达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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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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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3-2/2017-105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17-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2017年,区民政局向辖区内市级困难家庭发放上半年特殊生活补助费。一是给予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二是给予每户每月55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
全区共有408名符合条件的市级困难家庭成员获得相应补助,发放金额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