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6-29 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5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29日。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5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提出意见,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地 址:八丈井西路30号(八丈井经济合作社内)
联系电话:86967153
附件: 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5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注:《大关单元长乐区块R22-C05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杭州·拱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