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4 17: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加强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安全保障,近日,根据上级部署,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试行由单位统一保险。
文件明确了参保对象、地域范围、交通工具范围及种类、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等内容。单位可在省财政厅招标确定的五家保险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承保单位,统一参保后,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不再报销交通意外保险费。
为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加强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安全保障,近日,根据上级部署,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试行由单位统一保险。
文件明确了参保对象、地域范围、交通工具范围及种类、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等内容。单位可在省财政厅招标确定的五家保险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承保单位,统一参保后,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不再报销交通意外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