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0 17: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关于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梳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现将拱墅区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公布,其中区级事项274项,街道级事项2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