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7-03-01 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2月28日上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杨涤、韩峻出席,副主任卢建标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苏萍同志辞去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以及关于设立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监督计划。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吴才敏为新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讲话。他指出,“一纸任命书,责任重如山”,它象征的是政府权力,昭示的是公仆责任,饱含的是人民重托,体现的是组织信任。希望新任命的干部要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五个意识”:一是牢记使命,增强宗旨意识。围绕“执政为民”履行职责,踏踏实实、真真切切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是奋发有为,增强实干意识。要有“想干事、敢干事”的事业心,敢于较真,善于突破,勇于克难。三是勤学善思,增强创新意识。要当好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工作才有新局面,发展才有新思路,改革才有新突破。四是依法履职,增强法治意识。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五是廉洁公正,增强自律意识。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好队伍,共同塑造清廉的人民公仆形象。

新任命干部丁剑秋、赵群筠、俞志栋分别作表态发言。区检察院检察长和27位新任命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政府副区长王书评,区政协副主席沈燕翔,区法院院长王美芳,区检察院检察长罗有顺等列席会议。

领导活动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3-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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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杨涤、韩峻出席,副主任卢建标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苏萍同志辞去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以及关于设立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及监督计划。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吴才敏为新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讲话。他指出,“一纸任命书,责任重如山”,它象征的是政府权力,昭示的是公仆责任,饱含的是人民重托,体现的是组织信任。希望新任命的干部要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五个意识”:一是牢记使命,增强宗旨意识。围绕“执政为民”履行职责,踏踏实实、真真切切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二是奋发有为,增强实干意识。要有“想干事、敢干事”的事业心,敢于较真,善于突破,勇于克难。三是勤学善思,增强创新意识。要当好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工作才有新局面,发展才有新思路,改革才有新突破。四是依法履职,增强法治意识。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五是廉洁公正,增强自律意识。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好队伍,共同塑造清廉的人民公仆形象。

新任命干部丁剑秋、赵群筠、俞志栋分别作表态发言。区检察院检察长和27位新任命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政府副区长王书评,区政协副主席沈燕翔,区法院院长王美芳,区检察院检察长罗有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