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16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单位委托,就运河财富小镇无线网络覆盖及APP软件开发、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编号:拱政采分-2016-9202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在运河财富小镇一期范围(北至拱墅区人民政府、南至富义仓、东至上塘路、西至运河东岸游步道)覆盖无线网络(暂定设置150个AP点位),开发制作APP软件,组织网络平台运营团队,提供5年内网络平台运营管理免费服务。
四、招标预算:5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国家电信基础运营商或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 时间: 2017 年 02月 16 日至 2017 年 03 月 08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3月 09 日 9:30 时
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1楼会议室(湖墅北路珠儿潭巷10号)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伍万 元人民币,支付形式:转帐支票 (开标现场递交)
户 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2020609900022785
开户行:工行湖墅支行
八、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571-88884063,传真:0571-888840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方铮, 联系电话:0571-87699830,传真:0571-88393957
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88355301
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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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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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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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单位委托,就运河财富小镇无线网络覆盖及APP软件开发、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编号:拱政采分-2016-9202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在运河财富小镇一期范围(北至拱墅区人民政府、南至富义仓、东至上塘路、西至运河东岸游步道)覆盖无线网络(暂定设置150个AP点位),开发制作APP软件,组织网络平台运营团队,提供5年内网络平台运营管理免费服务。
四、招标预算:5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国家电信基础运营商或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 时间: 2017 年 02月 16 日至 2017 年 03 月 08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3月 09 日 9:30 时
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1楼会议室(湖墅北路珠儿潭巷10号)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伍万 元人民币,支付形式:转帐支票 (开标现场递交)
户 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2020609900022785
开户行:工行湖墅支行
八、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571-88884063,传真:0571-888840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方铮, 联系电话:0571-87699830,传真:0571-88393957
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8835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