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21 15:2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草案)》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11月21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185511344@qq.com,联系人: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129013。
附件:
1、 拱墅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草案)
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