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19 11:3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410636350@qq.com,联系人:区文广新局陆菁,联系电话:88259634。
附件:《拱墅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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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410636350@qq.com,联系人:区文广新局陆菁,联系电话:88259634。
附件:《拱墅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