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07 16:2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43227038@qq.com,联系人:区城管局汪璐,联系电话:88809751。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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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43227038@qq.com,联系人:区城管局汪璐,联系电话:88809751。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