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31 14:5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安置房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43227038@qq.com,联系人:区民政局冯雪,联系电话:88290211。
附件: 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安置房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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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安置房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343227038@qq.com,联系人:区民政局冯雪,联系电话:88290211。
附件: 关于加强撤村建居安置房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