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法院工作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9日在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拱墅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美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法治拱墅、平安拱墅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1245件,结案10687件,同比分别上升7%和4.5%,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21件,同比上升11%,同期结案率95.04%,息诉率99.65%。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836件(旧存15件),审结839件,同比分别下降12.46%和12.33%;判处被告人1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9人,同比增长51.3%。依法审结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300余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涉被害人近2000人,涉案金额逾4亿元。如依法审结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中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海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推进“中润系”公司的破产重整提供了重要保障,得到杭州中院高度肯定。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主要集中在安监、城建、教育、医疗等领域,判处被告人13人,依法追缴非法所得200余万元。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为101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同比上升16%。对 370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制度,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并要求全省推广。
坚持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7101件,审结6575件,同比分别上升22.2%和16.8%。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9.3%。对于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审结婚姻家庭、道交赔偿、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3310件,审结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担保、租赁等商事纠纷2810件。妥善化解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及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245件,调撤率均达到85%以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科技创新驱动,营造我区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严格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新收行政案件99件,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等行政管理领域的占55%;审结95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18%。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力度,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占11%。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30%。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三次培训授课,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被诉行政机关执法瑕疵和问题积极发送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对于医疗、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妥善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52件,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08.5万元。开展“雷霆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779件,到位标的1160余万元。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24名困难当事人、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3.81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6.2万元。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共调解并当场履行案件19件,履行到位标的81.6万元,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坚持强制为先理念,强化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新收执行案件3178件,执结3159件,执行到位标的8.5亿元。拓宽执行思路,将处置财产范围从传统的房产、车辆等扩大到公司股权、藏品、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等,破解实践中常见的无财产可供执行困境。加大对“老赖”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将2697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使其在乘坐飞机高铁、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戒力度,拘留、罚款41人次,6人以拒执和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在上级法院、市区两级政法委的支持下,成功执结一起杭州市某市级机关为被执行人、历时六年之久的执行案件。依托我区执行联动机制,在区破解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在公安、信访、街道等密切配合下,成功执结历时六年之久的浙江中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腾退案件,并在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将3名抗拒执行的犯罪嫌疑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牢记服务群众宗旨,完善诉讼便民举措。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服务,及时高效处理来电931件,满足了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畅通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联系渠道。完善便民诉讼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包括立案、引调、咨询、材料收转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元化、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共提供各类咨询2.3万人次,材料收转515份次。落实立案调查令制度,签发立案调查令1846份,方便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解决当事人由于“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查阅、网上调档,为当事人、律师快捷立案、查询卷宗等提供便利。
三、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立足服务中心,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将此项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正确、及时审理因“三改一拆”引起的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案件。不断完善裁执分离模式,依法妥处“三改一拆”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纠纷,兼顾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护与重点工程推进、城市化发展的公共利益需求。共受理涉“三改一拆”的行政案件77件,审结71件;受理司法强拆非诉审查案件5件,4件准予强制执行。开展腾退执行案件攻坚战,在公安、信访、街道等部门的配合下,顺利执结一批强制腾退案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保障了区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坚持差异化处置,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积极运用集中管辖、破产重整等司法手段,引导可淘汰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对符合破产条件但尚有市场前景的涉困企业及时引入破产重整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生产力。在审理虎牌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破产合并重整案中,开创了全省三个首例,即首例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首例纯法律意义上的跨地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首例设立破产企业管理人报酬援助基金。持续配合省金融办开展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专项活动,通过银企座谈、约谈,向金融机构反馈金融借贷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和违规问题,全面推行金融借款合同中法律文书约定送达条款化,减少公告送达,缩短办案周期。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00件,结案标的额15.57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46件,结案标的额8.23亿元,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依托平安、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区仲裁委联合出台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劳动争议纠纷在仲裁阶段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诉前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1900件,诉前化解率居全省第七、全市第二。落实合适成年人监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审慎审理刑民交叉案件,特别对群体性的民间借贷纠纷,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通过公安过滤筛选,及时甄别普通民间借贷案件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既打击了非吸犯罪活动,又及时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四、立足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完善审判流程公开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公告、触摸屏、门户网站等,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3万份,数量率先进入全国前十。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对案件进度、被执行人信息等进行网上查询;对重大执行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回传,实时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实现所有拍品全部上网拍卖,网拍率达100%,成交69件,总成交额7100万元,成交率达70.4%,平均溢价率43.0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19.2万元。经过努力,我院司法公开工作进步显著,在中科院对浙江法院2014年司法公开工作测评中,居全省第31位、全市第3位。
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将解决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对于部分长时间缠访、闹访的案件,均引导其依法申诉,经查符合再审条件的,通过再审审理予以化解。如通过再审成功化解缠访闹访3年之久的周某某信访案,实现案结事了。对于进京访案件,与信访局、街道建立“信息共享、定期通报”联动机制,通过领导包案、申报终结、公开评议等方式积极化解,成功化解了八年来多次到三级人大、纪委、政法委、法院、信访局投诉缠访的俞某某信访案。全年共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11人。
运用多元化载体强化司法宣传。开展“党员法官进社入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化解纠纷,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4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在校学生、媒体、律师、机关单位人员及辖区企业代表来院参观及旁听庭审,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开通“运河法苑”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微博直播,获网友好评并大量转发。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编写杭州基层法院首份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受到区领导好评并在全区范围内下发,通过公开庭审、法律咨询等方法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出台系列实施方案,确保贯彻落实。坚持开门搞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全国优秀法官开设专题讲座,院领导带头到街道、企业、行政部门等进行走访,并先后召开辖区律师、特约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老干部、院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围绕“四风”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我院存在问题及班子梳理的15个问题,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分别认领,并制定整改措施。在全省开展的“百名律师评法院”民主测评活动中,我院总体得分位居全市第二。通过整改,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固化了活动成果,并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组为法院工作的枢纽,领导班子负直接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线法官及其他部门人员承担具体的实践责任,从上到下,牢牢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理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盯紧审判权运行过程的关键环节,掌握干警司法与业外交往动向,发现“三案”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格问责,决不手软,切实做到“看好自家人、守住自家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对纪检员、特约监督员进行换届选聘,并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落实院长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坚持向人大、政协等定期通报情况。配合区人大做好首次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被抽选的三名法官主动接受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评议,最终三名被评议法官成绩均为“满意”,并针对各项评议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改落实。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64人,与法官人数比例达到1.01:1,全年共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1843件,陪审率达98.29%。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审结抗诉案件1件并予以改判。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依法主动纠错,共审结再审案件6件,维持原判1件,改判5件。
各位代表,2014年,区法院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全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我院1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杭州市十佳司法警察,1名干警被评为杭州市先进档案工作者,1名干警获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优秀奖,3名干警在省、市学术研讨会获奖,我院获杭州市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奖。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少数法官因疲于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工作不够细致,对当事人不够耐心;有的法官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吃的不透;暴力抗法或报复威胁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少数人利用媒体炒作个案,各种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象仍未消除,全社会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对此,我院将认真对待,积极争取支持,通过坚定不移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举措,逐步加以改进。
2015年,区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落实“三信法院”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落脚点,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落实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龄先行调查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区委“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强化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规范化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涉金融、涉稳定等重点案件执行力度。
二是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深入研究立案制度改革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妥善审执好涉民生案件,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我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庭所联动工作机制、道交案件一体化联合调解机制,联系行业协会等进行诉前调解试点。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依法以导入诉讼方式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加强庭审录像、诉讼电子档案和裁判文书数据利用为重点,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三是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案件主审人、合议庭的责任,推行办案全程留痕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程序特别是庭审的最后把关作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促进廉洁高效。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打造理想坚定、政治过硬、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法院队伍。继续实施青年干警“上挂下派”培养机制,鼓励干警向实践学习,提高与群众沟通能力。加强廉政教育,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狠抓“四风”整改,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位代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拱墅建设、提升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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