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6-7/2015-127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2-10 发布日期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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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2-10 00:00:00 点击率:

   

关于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拱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区财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区财政总收入突破百亿,坚持民生为本,强化资金保障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58808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23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4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60万元。现将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03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8.8%。(详见表一)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全区地方财政收入60.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4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3亿元,补助收入2.1亿元),减上解省市支出40.3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4.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6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1.5%。(详见表二)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8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8.3%。(详见表三)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9亿元,上解支出0.4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5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90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2.8%。(详见表三)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详见表四)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详见表四)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收支相抵,无结余。

  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

二、2014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效果

  2014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战略部署,不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促进经济质量提升,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社会事业得到有力保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规范管理,财政资金绩效逐步提高。2014年预算管理工作举措有力,预算执行效果明显,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稳增长,调结构,优服务,财政收入突破百亿

  2014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区上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1、收入规模突破百亿。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深化财税沟通协作机制、街道收入考核机制、重点税源监管机制、收入分析预测机制等收入管理举措,积极应对企业搬迁影响,推进优质税源企业引进,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入库,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实现100.0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60.39亿元,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

  2、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导向,落实扶持资金17586万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大力支持楼宇经济、智慧经济、信息经济、文创产业等发展。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60.4%,占比首次超过六成,第三产业税收增长20.1%,占全区税收比重达到72.2%,占比创近年新高。优化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落实企业对接市场、重点企业上市、品牌创建等扶持政策,鼓励区内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全区纳税超千万元企业达到144家,比上年增加22家,优质税源基础进一步夯实。

  3、企业服务成效提升。创新企业服务平台,发挥6+2产业学组作用,搭建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通“拱财通”APP手机应用软件,覆盖全区重点税源企业和财会学会会员单位,提供移动式财税服务。开展企业担保扶持,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累计担保总额12985万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丰富服务载体,开展“四进一促”活动,走访企业750家次,通过实地走访,政策解读,加强交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二)惠民生,强保障,促和谐,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坚持民生导向,2014年全区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达到89.5%。

  1、保障教育现代化区建设。落实财政资金78182万元,支持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校提升改造。加大校园建设投入,保障长阳中学、文晖中学拆复建工程等校区建设项目和申花小学报告厅、拱宸中学实验楼、启航中学校园景观教学楼等校园改造项目经费,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教学环境,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资源需求。支持教育素质提升。安排优秀教师奖和政府教育质量奖,对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学成效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安排运河名师培养经费,大力培养运河名师,促进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安排素质教育学生活动经费,推进特色化素质教育,优化学生成长环境。支持数字校园建设。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推进数字网络建设,探索构建学习分析系统、教师考核等软件系统,打造特色教学模式,形成具有拱墅特点的数字校园教育

  2、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财政资金5983万元,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培育优秀全科医生,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需求。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社区卫生中心站点补助,构建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个站点为支撑的基层医疗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支持开展特色医疗服务。落实社区中医药品牌提升经费,扶持和保障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社区中医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使居民享受便捷的中医服务。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落实财政资金2112万元,促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支持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大运河文化节、送戏下乡电影放映等经费,改善文化环境,丰富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层次。发挥文体场馆载体作用。落实博物馆、文化馆、学校体育场等文体设施免费开放和体育路径实事工程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文体设施的惠民功能。支持发展特色文化。落实运河民俗节、运河申遗、群众文化团队、优秀文化作品等经费,支持社会力量办公共文化,支持运河文化发展,推动文化惠民。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财政资金28478万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特殊人群补助政策。落实社会化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补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等经费,优先保障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服务需求,做到老有善养。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对失独家庭或特殊家庭给予补助,切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落实残疾人特殊教育、就业补助、社会救济、困难津贴等经费,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帮扶活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投入。安排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员补助,新增安排少儿医保补助,扩大医疗保险补助范围。加大困难救助和贫困扶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救济、困难家庭物价补贴等经费,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落实援藏援疆、援建贵州省黔东南州、区县协作桐庐扶持等经费,支持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发展。

  5、优化城区生态环境。落实财政资金70668万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支持五水共治建设。投入河道整治、截污纳管、排水管网普查、积水治理工程、区级水质改善、撤村建居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经费,通过清淤、截污等治理手段,整治河流重现水清岸绿,全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支持美丽城区建设。落实道路分类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和处置、非法广告清理等经费,为广大市民提供清洁的生活环境。落实大树种植、垂直绿化、绿化改造、公园建设等经费,增加城区绿地空间,美化城区环境。支持城区综合治理。支持治拥治堵,落实老居住小区大封闭综合治理经费,改善交通秩序。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落实“无违建”社区创建经费。安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经费,提升市场品质,保障“菜篮子”安全。落实执法保序经费,支持执法管理“重心下移”,提升城市秩序。

  (三)求创新,促改革,谋发展,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积极创新财政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效率,促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

  1、公共预算体系基本建立。积极构建全口径预算框架,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更趋完善,预算编制更趋科学、规范和透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有序开展,出台《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产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国有企业收益收取范围、收缴比例、收取程序等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全口径预算改革稳步推进,为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奠定了基础。

  2、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加强预决算公开指导,出台《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均向社会进行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强化部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财政支出规范有据,推动预算公开透明的常态化。

  3、城建资金管理有效提升。规范城建平台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的计划性、执行力、建设项目绩效和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有效整合城建资源,提升城建资产使用绩效拓展城建融资渠道,国家发改委批准,成功发行6亿元城投债;积极对接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资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四)促规范,强管理,重绩效,财政资金效益提高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重质量,重效益,进一步实现政府资金的规范化运作。

  1、行政成本压缩成效明显。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压缩30%,经常性项目经费预算压缩5%,预算压缩1570万元,统筹用于五水共治。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加强公务支出监管,降低行政成本,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16万元,同比下降45%。

  2、公务支出行为有章可循。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等6个规范性文件,明确经费标准和管理要求。深化公务卡改革,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减少现金支付,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3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深化,2014年申报绩效目标项目232个,涉及资金11亿元,约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65.7%。绩效评价方式日趋多样化,通过绩效自评,中介评价和绩效抽评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绩效水平。对公共停车场库等5个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绩效目标,加强动态监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然而,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的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速进入新常态,收入增速的回归和财政支出的刚性增长,使得今后的财政收支压力更大。二是财政改革进入实施期和攻坚期,财政管理者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区委的全面工作部署,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努力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绩效财政,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今年,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复杂,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全区将围绕“科学、规范、公平、透明、有效”的预算管理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开支,科学编制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实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因此相应调整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收入预期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26214.5万元,调整后2014年执行数为630162万元。2015年预期按规定列非税收入下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编制2015年支出预算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17032.5万元,调整后2014年执行数为260692.4万元。2015年预算按用途列相应的功能科目。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与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7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0%。(详见表五)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7.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3亿元,补助收入2.0亿元),减上解省市支出43.8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7.9亿元。

  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6400万元,比上年增长6.0%。(详见表六)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减2014年执行数。调整后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658.7万元,支出为205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2740万元,比上年增长3.0%。(详见表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无上解支出,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7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740万元,比上年增长33.3%。(详见表七)收支相抵,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拱墅区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单位1家。2015年,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区2家出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按照企业净利润的16%上缴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8%。(详见表八)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8%。(详见表八)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收支相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区财政将在区委的领导下,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坚定信心,组织收入;紧扣民生事业保障大局,奋发有为,服务群众;紧扣财政改革创新脉搏,真抓实干,优化管理,全力以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落实法治建设更加重要。财政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实现改革前后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树立法治财政新理念。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执行预算,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谋划财政管理新思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精神,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使用用途进行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落实财政工作新要求。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规范、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规范预算变更,严格按照预算落实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与支出不挂钩后,做好重点支出优先保障工作。

  (二)促进增收节支,着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适应新常态,打基础、调结构,为长期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贯彻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实现财政收支长期平衡。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不断优化财政服务,开展专场培训、专项辅导、专家服务,完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研发机构、结算中心、财务中心落户拱墅,培育壮大后续财源。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产业集成集约集聚发展,支持优势支柱产业向信息化、科技型和智慧经济延伸,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税收贡献率。支持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营改增”扶持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中心商贸区、都市产业园、现代物流园,形成服务业产业集群。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吸引现代金融、中介咨询、科技信息等服务企业入驻商务楼宇,打造更多的税收“亿元楼”。鼓励兴办居民服务业,支持养老、中介和医疗等服务行业发展。健全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执行支出标准体系,从严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强化“三公”动态监管,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增强公务开支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减少公务支出现金支付。加强资产配置审核,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限额和数量控制要求编制预算,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三)强化财政保障,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支持实事工程建设,继续保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重点投入,发展社会事业,提升民生品质,努力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保障重点事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重点事业安排12.1亿元,重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北部教育提振行动计划,加大对石祥路以北区域教育资源投入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区域、校际差距。重点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保障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经费,促进分级诊疗和医养护服务体系建立,形成合理有序就医局面。重点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站点补助、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智慧养老补助等经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补助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重点加强文化场馆建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新馆建设和非遗图书馆改建,合理布局文化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文体场所。大力支持人才事业发展,落实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员“5100”计划,引进高技术人才,给予大创项目资助和房租补贴,支持大学生、留学生创业,支持开展专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培育优秀人才队伍。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安排财政资金6.6亿元,支持治水、治污、治气、治堵等百姓重点关注的民生项目建设,安排河道整治、截污纳管、生活小区低洼积水治理、水质监测、河道地下管网智能平台等项目经费,加快河道治理,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安排绿化管养、绿地改造、垂直绿化、公园建设,改善大气环境,提升空气质量。落实老居住小区大封闭综合治理、公共停车场库、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经费,逐步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减轻交通拥堵。安排财政资金1.1亿元,支持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安排“三改一拆”住宅小区改造工程、肢残人中心建设、106人防大厦、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半山法庭建设、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升工程、老年大学建设等经费,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完善机制建设,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完善制度体系,落实管理举措,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资金统筹管理,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进街道财政管理,规范街道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和预算调整等流程深化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街道公务卡纵向实现覆盖,促进街道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深化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逐步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控制债务风险。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以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为重点,通过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做好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定期清理机制,强化收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新增额度。完善预算绩效机制。扩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和覆盖面,着力提升预算绩效水平。拓展绩效目标申报的深度,着力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质量,通过建立基础审、集中审、复核审、综合审、专家审的“五审”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强化财政部门主导,积极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逐步形成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建议,紧紧围绕区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有序地开展各项财政工作,为促进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财政收入情况表

表一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地方财政收入

603947.5

102.7

  8.8

 588080.0

 554867.6

    增值税(地方部分)

121189.6

115.4

13.2

105000.0

107048.1

    营业税

211919.8

90.6

5.2

234000.0

201358.4

    企业所得税(40%

83477.6

140.1

12.7

59600.0

74047.3

    个人所得税(40%

30173.6

107.8

22.0

28000.0

24733.5

    城建税

38414.3

92.6

-3.3

41500.0

39743.9

    其它税收

99384.9

97.4

9.1

102000.0

91059.8

    罚没收入

4725.0

277.9

211.6

1700.0

1516.1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270.7

96.7

3.2

280.0

262.3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14392.0

89.9

-4.7

16000.0

15098.3

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表二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3659.9

103.2

11.5

236000.0

218506.8

区本级支出

188342.8

103.5

11.9

182000.0

168384.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677.1

113.5

15.8

17340.0

16996.6

  公共安全支出

23499.1

105.7

12.0

22240.0

20989.8

  教育支出

52185.2

103.5

10.9

50410.0

47061.7

  科学技术支出

8599.6

106.3

13.7

8090.0

7560.2

  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

2291.6

103.2

10.5

2220.0

207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37.9

110.4

18.3

24940.0

2328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132.4

101.5

12.5

12940.0

11674.0

  节能环保支出

2445.0

101.5

269.3

2410.0

662.0

  城乡社区支出

37469.9

99.9

2.0

37490.0

36730.4

  农林水支出

707.5

102.5

5.9

690.0

668.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797.5

109.2

16.6

730.0

683.9

  预备费

 

 

 

2500.0

 

街道支出

55317.1

102.4

10.4

54000.0

50122.8

2014年基金收支情况表

表三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

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28890.8

105.2

8.3

27470.0

26674.4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9282.6

95.2

-3.1

9750.0

9582.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7406.5

110.5

11.4

6700.0

6650.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7.3

3.5

 

500.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9525.7

120.6

21.7

7900.0

7824.7

彩票公益金收入

700.0

102.9

3.6

680.0

675.9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958.7

101.0

0.9

1940.0

1940.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19087.5

97.9

12.8

19500.0

16918.4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6792.6

103.7

23.4

6550.0

5505.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4239.9

91.0

7.4

4660.0

3947.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6000.0

100.0

2.7

6000.0

5840.2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50.0

100.0

45.2

450.0

310.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605.0

119.8

22.1

1340.0

1315.0

       

备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土地年收益因杭州市未结算,因此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5%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表

表四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金额

为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60.8

101.3

60.0

  非税收入

60.8

101.3

60.0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60.8

101.3

6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8

101.3

60.0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表

表五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年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地方财政收入合计

674000.0

7.0

630162.0

一、税收收入

629500.0

7.7

584559.8

    增值税(地方部分)

134200.0

10.7

121189.6

    营业税

233500.0

10.2

211919.8

    企业所得税(40%

83500.0

0.0

83477.6

    个人所得税(40%

30200.0

0.1

30173.6

    城建税

41800.0

8.8

38414.3

    其它税收

106300.0

7.0

99384.9

二、非税收入

44500.0

-2.4

45602.2

    专项收入

42600.0

4.9

40606.5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15600.0

8.4

14392.0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9900.0

6.7

9282.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7500.0

1.3

7406.2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9600.0

0.8

9525.7

    罚没收入

1600.0

-66.1

4725.0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00.0

10.8

270.7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期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26214.5万元,2015年预期按规定列非税收入下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支出合计

 276,400.0

6.0

  260,692.4

 

区本级支出

218,300.0

6.3

205,360.3

 

一般公共服务

21,580.0

9.7

19,677.1

 

 人大事务

832.9

1.5

820.8

 

 政协事务

925.2

6.3

870.6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110.5

0.0

5,112.7

 

 发展与改革事务

947.8

0.2

945.8

 

 统计信息事务

644.8

-7.4

696.1

 

 财政事务

1,290.5

4.8

1,231.2

 

 税收事务

930.0

22.4

760.0

 

 审计事务

464.6

-2.2

475.0

 

 人力资源事务

229.3

4.9

218.6

 

 纪检监察事务

822.6

9.8

749.2

 

 商贸事务

1,285.9

-10.1

1,430.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709.6

117.6

1,245.2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38.3

-36.2

60.0

 

 档案事务

160.8

-33.8

243.0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147.6

-15.1

173.8

 

 群众团体事务

593.0

-1.0

599.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65.9

-9.3

734.2

 

 组织事务

863.0

-11.7

976.9

 

 宣传事务

1,466.3

11.1

1,319.6

 

 统战事务

393.2

14.0

344.8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958.2

50.9

635.0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0

185.7

35.0

 

公共安全支出

24,680.0

5.0

23,499.1

 

 公安

18,603.6

9.5

16,986.1

 

 检察

2,273.3

0.7

2,257.3

 

 法院

2,743.4

-15.2

3,234.9

 

 司法

1,059.7

3.8

1,020.8

 

教育支出

62,280.0

5.6

58,977.8

 

 教育管理事务

802.2

-4.5

840.2

 

 普通教育

48,770.8

6.3

45,899.2

 

 职业教育

1,479.0

4.7

1,413.2

 

 特殊教育

529.9

16.0

456.8

 

 进修及培训

698.1

-13.1

803.1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0,000.0

4.5

9,565.3

 

科学技术支出

9,030.0

5.0

8,599.6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537.3

0.2

536.4

 

 科学技术普及

80.0

-5.2

84.4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8,412.7

5.4

7,978.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10.0

5.2

2,291.6

 

 文化

1,841.0

2.1

1,802.9

 

 文物

519.0

24.0

418.7

 

 体育

50.0

-28.6

7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120.0

7.4

31,762.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7,325.0

3.1

7,107.0

 

 民政管理事务

1,861.9

-1.5

1,889.9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0.0

 

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569.7

5.7

14,736.9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就业补助

1,623.0

27.3

1,275.0

 

 抚恤

451.2

-46.5

844.0

 

 退役安置

491.1

31.8

372.5

 

 社会福利

321.0

3110.0

10.0

 

 残疾人事业

4,796.1

9.5

4,378.9

 

 红十字事业

188.8

66.3

113.5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750.0

66.7

450.0

 

 临时救助

160.0

788.9

18.0

 

 其他生活救助

308.0

-37.3

491.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

-2.4

76.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290.0

8.8

13,13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766.4

33.0

576.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40.5

19.0

1,546.5

 

 公共卫生

3,714.6

3.3

3,596.6

 

 医疗保障

4,982.0

26.0

3,955.4

 

 中医药

1,200.0

0.0

1,200.0

 

 计划生育事务

921.2

-34.7

1,410.2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479.0

-27.3

659.2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6.3

105.0

188.4

 

节能环保支出

2,640.0

8.0

2,445.0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26.0

420.0

5.0

 

 污染防治

2,500.0

22.5

2,040.0

 

 自然生态保护

114.0

-71.5

400.0

 

城乡社区支出

38,680.0

-11.0

43,469.9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413.2

7.8

5,019.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3,745.7

-34.1

20,858.3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8,763.0

8.1

17,359.7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512.1

197.4

172.2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46.0

310.0

60.0

 

农林水支出

750.0

6.0

707.5

 

 农业

488.6

-3.5

506.4

 

 林业

93.5

41.5

66.1

 

 水利

47.9

432.2

9.0

 

 扶贫

120.0

-4.8

126.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40.0

5.3

797.5

 

 国土资源事务

840.0

5.3

797.5

 

预备费

7,000.0

 

 

 

街道支出

  58,100.0

     5.0

  55,332.1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17032.5万元,2015年预算按用途列相应的功能科目。

 
 
 
 
 

2015年基金收支预算表

表七



单位:万元

款项

2015年预算

2014年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比上年%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2740.0

3.0

2658.7

彩票公益金收入

710.0

1.4

700.0

  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390.0

1.0

386.0

  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

320.0

1.9

314.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2030.0

3.6

1958.7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2740.0

33.3

2055.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2030.0

26.5

1605.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710.0

57.8

450.0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90.0

30.0

300.0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20.0

113.3

150.0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减2014年执行数。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表八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年实绩

金额

比上年%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30.0

113.8

60.8

  非税收入

130.0

113.8

60.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30.0

113.8

60.8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130.0

113.8

60.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30.0

113.8

6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30.0

113.8

60.8

备注:2014年,拱墅区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单位1家。2015年,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区2家出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按照企业净利润的16%上缴收益。

财政预决算
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决算
关于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250036-7/2015-12740

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关于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拱墅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拱墅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区财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区财政总收入突破百亿,坚持民生为本,强化资金保障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58808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23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4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60万元。现将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03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8.8%。(详见表一)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全区地方财政收入60.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4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3亿元,补助收入2.1亿元),减上解省市支出40.3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4.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6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1.5%。(详见表二)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8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8.3%。(详见表三)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9亿元,上解支出0.4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5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90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2.8%。(详见表三)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详见表四)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详见表四)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收支相抵,无结余。

  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因省市尚未决算,决算报告时将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

二、2014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效果

  2014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战略部署,不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促进经济质量提升,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社会事业得到有力保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规范管理,财政资金绩效逐步提高。2014年预算管理工作举措有力,预算执行效果明显,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稳增长,调结构,优服务,财政收入突破百亿

  2014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区上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

  1、收入规模突破百亿。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深化财税沟通协作机制、街道收入考核机制、重点税源监管机制、收入分析预测机制等收入管理举措,积极应对企业搬迁影响,推进优质税源企业引进,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入库,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实现100.0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60.39亿元,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

  2、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导向,落实扶持资金17586万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大力支持楼宇经济、智慧经济、信息经济、文创产业等发展。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60.4%,占比首次超过六成,第三产业税收增长20.1%,占全区税收比重达到72.2%,占比创近年新高。优化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落实企业对接市场、重点企业上市、品牌创建等扶持政策,鼓励区内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全区纳税超千万元企业达到144家,比上年增加22家,优质税源基础进一步夯实。

  3、企业服务成效提升。创新企业服务平台,发挥6+2产业学组作用,搭建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通“拱财通”APP手机应用软件,覆盖全区重点税源企业和财会学会会员单位,提供移动式财税服务。开展企业担保扶持,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累计担保总额12985万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丰富服务载体,开展“四进一促”活动,走访企业750家次,通过实地走访,政策解读,加强交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二)惠民生,强保障,促和谐,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坚持民生导向,2014年全区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事业,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达到89.5%。

  1、保障教育现代化区建设。落实财政资金78182万元,支持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学校提升改造。加大校园建设投入,保障长阳中学、文晖中学拆复建工程等校区建设项目和申花小学报告厅、拱宸中学实验楼、启航中学校园景观教学楼等校园改造项目经费,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教学环境,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资源需求。支持教育素质提升。安排优秀教师奖和政府教育质量奖,对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学成效突出的学校给予奖励。安排运河名师培养经费,大力培养运河名师,促进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安排素质教育学生活动经费,推进特色化素质教育,优化学生成长环境。支持数字校园建设。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推进数字网络建设,探索构建学习分析系统、教师考核等软件系统,打造特色教学模式,形成具有拱墅特点的数字校园教育

  2、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财政资金5983万元,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转,培育优秀全科医生,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需求。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社区卫生中心站点补助,构建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个站点为支撑的基层医疗服务圈,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支持开展特色医疗服务。落实社区中医药品牌提升经费,扶持和保障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社区中医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使居民享受便捷的中医服务。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落实财政资金2112万元,促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支持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大运河文化节、送戏下乡电影放映等经费,改善文化环境,丰富文化生活,提升文化层次。发挥文体场馆载体作用。落实博物馆、文化馆、学校体育场等文体设施免费开放和体育路径实事工程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文体设施的惠民功能。支持发展特色文化。落实运河民俗节、运河申遗、群众文化团队、优秀文化作品等经费,支持社会力量办公共文化,支持运河文化发展,推动文化惠民。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财政资金28478万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特殊人群补助政策。落实社会化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补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等经费,优先保障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服务需求,做到老有善养。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对失独家庭或特殊家庭给予补助,切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落实残疾人特殊教育、就业补助、社会救济、困难津贴等经费,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帮扶活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投入。安排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员补助,新增安排少儿医保补助,扩大医疗保险补助范围。加大困难救助和贫困扶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救济、困难家庭物价补贴等经费,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落实援藏援疆、援建贵州省黔东南州、区县协作桐庐扶持等经费,支持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发展。

  5、优化城区生态环境。落实财政资金70668万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支持五水共治建设。投入河道整治、截污纳管、排水管网普查、积水治理工程、区级水质改善、撤村建居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经费,通过清淤、截污等治理手段,整治河流重现水清岸绿,全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支持美丽城区建设。落实道路分类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和处置、非法广告清理等经费,为广大市民提供清洁的生活环境。落实大树种植、垂直绿化、绿化改造、公园建设等经费,增加城区绿地空间,美化城区环境。支持城区综合治理。支持治拥治堵,落实老居住小区大封闭综合治理经费,改善交通秩序。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落实“无违建”社区创建经费。安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经费,提升市场品质,保障“菜篮子”安全。落实执法保序经费,支持执法管理“重心下移”,提升城市秩序。

  (三)求创新,促改革,谋发展,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积极创新财政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效率,促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

  1、公共预算体系基本建立。积极构建全口径预算框架,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更趋完善,预算编制更趋科学、规范和透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有序开展,出台《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产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国有企业收益收取范围、收缴比例、收取程序等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全口径预算改革稳步推进,为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奠定了基础。

  2、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加强预决算公开指导,出台《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均向社会进行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强化部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财政支出规范有据,推动预算公开透明的常态化。

  3、城建资金管理有效提升。规范城建平台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的计划性、执行力、建设项目绩效和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有效整合城建资源,提升城建资产使用绩效拓展城建融资渠道,国家发改委批准,成功发行6亿元城投债;积极对接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资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四)促规范,强管理,重绩效,财政资金效益提高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重质量,重效益,进一步实现政府资金的规范化运作。

  1、行政成本压缩成效明显。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压缩30%,经常性项目经费预算压缩5%,预算压缩1570万元,统筹用于五水共治。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加强公务支出监管,降低行政成本,全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16万元,同比下降45%。

  2、公务支出行为有章可循。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等6个规范性文件,明确经费标准和管理要求。深化公务卡改革,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减少现金支付,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3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深化,2014年申报绩效目标项目232个,涉及资金11亿元,约占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的65.7%。绩效评价方式日趋多样化,通过绩效自评,中介评价和绩效抽评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绩效水平。对公共停车场库等5个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绩效目标,加强动态监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然而,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的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速进入新常态,收入增速的回归和财政支出的刚性增长,使得今后的财政收支压力更大。二是财政改革进入实施期和攻坚期,财政管理者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区委的全面工作部署,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努力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绩效财政,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今年,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复杂,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全区将围绕“科学、规范、公平、透明、有效”的预算管理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开支,科学编制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力量办实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因此相应调整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基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收入预期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26214.5万元,调整后2014年执行数为630162万元。2015年预期按规定列非税收入下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编制2015年支出预算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17032.5万元,调整后2014年执行数为260692.4万元。2015年预算按用途列相应的功能科目。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与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7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0%。(详见表五)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7.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3亿元,补助收入2.0亿元),减上解省市支出43.8亿元,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7.9亿元。

  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6400万元,比上年增长6.0%。(详见表六) 收支相抵,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减2014年执行数。调整后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658.7万元,支出为205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2740万元,比上年增长3.0%。(详见表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无上解支出,当年区级可安排收入27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740万元,比上年增长33.3%。(详见表七)收支相抵,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拱墅区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单位1家。2015年,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区2家出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按照企业净利润的16%上缴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8%。(详见表八)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13.8%。(详见表八)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测,收支相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区财政将在区委的领导下,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坚定信心,组织收入;紧扣民生事业保障大局,奋发有为,服务群众;紧扣财政改革创新脉搏,真抓实干,优化管理,全力以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落实法治建设更加重要。财政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实现改革前后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树立法治财政新理念。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执行预算,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谋划财政管理新思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精神,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使用用途进行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落实财政工作新要求。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规范、透明的预决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规范预算变更,严格按照预算落实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与支出不挂钩后,做好重点支出优先保障工作。

  (二)促进增收节支,着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适应新常态,打基础、调结构,为长期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贯彻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实现财政收支长期平衡。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不断优化财政服务,开展专场培训、专项辅导、专家服务,完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研发机构、结算中心、财务中心落户拱墅,培育壮大后续财源。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产业集成集约集聚发展,支持优势支柱产业向信息化、科技型和智慧经济延伸,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税收贡献率。支持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营改增”扶持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中心商贸区、都市产业园、现代物流园,形成服务业产业集群。加快楼宇经济发展,吸引现代金融、中介咨询、科技信息等服务企业入驻商务楼宇,打造更多的税收“亿元楼”。鼓励兴办居民服务业,支持养老、中介和医疗等服务行业发展。健全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执行支出标准体系,从严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强化“三公”动态监管,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增强公务开支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减少公务支出现金支付。加强资产配置审核,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限额和数量控制要求编制预算,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三)强化财政保障,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支持实事工程建设,继续保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重点投入,发展社会事业,提升民生品质,努力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保障重点事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重点事业安排12.1亿元,重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北部教育提振行动计划,加大对石祥路以北区域教育资源投入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区域、校际差距。重点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保障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经费,促进分级诊疗和医养护服务体系建立,形成合理有序就医局面。重点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站点补助、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智慧养老补助等经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补助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重点加强文化场馆建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新馆建设和非遗图书馆改建,合理布局文化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文体场所。大力支持人才事业发展,落实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员“5100”计划,引进高技术人才,给予大创项目资助和房租补贴,支持大学生、留学生创业,支持开展专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培育优秀人才队伍。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安排财政资金6.6亿元,支持治水、治污、治气、治堵等百姓重点关注的民生项目建设,安排河道整治、截污纳管、生活小区低洼积水治理、水质监测、河道地下管网智能平台等项目经费,加快河道治理,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提升水环境质量。安排绿化管养、绿地改造、垂直绿化、公园建设,改善大气环境,提升空气质量。落实老居住小区大封闭综合治理、公共停车场库、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经费,逐步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减轻交通拥堵。安排财政资金1.1亿元,支持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安排“三改一拆”住宅小区改造工程、肢残人中心建设、106人防大厦、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半山法庭建设、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升工程、老年大学建设等经费,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完善机制建设,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完善制度体系,落实管理举措,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资金统筹管理,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推进街道财政管理,规范街道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和预算调整等流程深化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街道公务卡纵向实现覆盖,促进街道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深化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逐步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控制债务风险。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以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为重点,通过完善操作,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做好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定期清理机制,强化收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新增额度。完善预算绩效机制。扩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和覆盖面,着力提升预算绩效水平。拓展绩效目标申报的深度,着力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质量,通过建立基础审、集中审、复核审、综合审、专家审的“五审”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强化财政部门主导,积极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逐步形成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建议,紧紧围绕区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有序地开展各项财政工作,为促进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财政收入情况表

表一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地方财政收入

603947.5

102.7

  8.8

 588080.0

 554867.6

    增值税(地方部分)

121189.6

115.4

13.2

105000.0

107048.1

    营业税

211919.8

90.6

5.2

234000.0

201358.4

    企业所得税(40%

83477.6

140.1

12.7

59600.0

74047.3

    个人所得税(40%

30173.6

107.8

22.0

28000.0

24733.5

    城建税

38414.3

92.6

-3.3

41500.0

39743.9

    其它税收

99384.9

97.4

9.1

102000.0

91059.8

    罚没收入

4725.0

277.9

211.6

1700.0

1516.1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270.7

96.7

3.2

280.0

262.3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14392.0

89.9

-4.7

16000.0

15098.3

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表二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3659.9

103.2

11.5

236000.0

218506.8

区本级支出

188342.8

103.5

11.9

182000.0

168384.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677.1

113.5

15.8

17340.0

16996.6

  公共安全支出

23499.1

105.7

12.0

22240.0

20989.8

  教育支出

52185.2

103.5

10.9

50410.0

47061.7

  科学技术支出

8599.6

106.3

13.7

8090.0

7560.2

  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

2291.6

103.2

10.5

2220.0

207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37.9

110.4

18.3

24940.0

2328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132.4

101.5

12.5

12940.0

11674.0

  节能环保支出

2445.0

101.5

269.3

2410.0

662.0

  城乡社区支出

37469.9

99.9

2.0

37490.0

36730.4

  农林水支出

707.5

102.5

5.9

690.0

668.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797.5

109.2

16.6

730.0

683.9

  预备费

 

 

 

2500.0

 

街道支出

55317.1

102.4

10.4

54000.0

50122.8

2014年基金收支情况表

表三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

预算

2013

实绩

金额

为预算%

比上年%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28890.8

105.2

8.3

27470.0

26674.4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9282.6

95.2

-3.1

9750.0

9582.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7406.5

110.5

11.4

6700.0

6650.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7.3

3.5

 

500.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9525.7

120.6

21.7

7900.0

7824.7

彩票公益金收入

700.0

102.9

3.6

680.0

675.9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958.7

101.0

0.9

1940.0

1940.6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19087.5

97.9

12.8

19500.0

16918.4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6792.6

103.7

23.4

6550.0

5505.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4239.9

91.0

7.4

4660.0

3947.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0.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6000.0

100.0

2.7

6000.0

5840.2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50.0

100.0

45.2

450.0

310.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605.0

119.8

22.1

1340.0

1315.0

       

备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土地年收益因杭州市未结算,因此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5%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表

表四

 

 

单位:万元

  

2014年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

金额

为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60.8

101.3

60.0

  非税收入

60.8

101.3

60.0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60.8

101.3

6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8

101.3

60.0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表

表五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年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地方财政收入合计

674000.0

7.0

630162.0

一、税收收入

629500.0

7.7

584559.8

    增值税(地方部分)

134200.0

10.7

121189.6

    营业税

233500.0

10.2

211919.8

    企业所得税(40%

83500.0

0.0

83477.6

    个人所得税(40%

30200.0

0.1

30173.6

    城建税

41800.0

8.8

38414.3

    其它税收

106300.0

7.0

99384.9

二、非税收入

44500.0

-2.4

45602.2

    专项收入

42600.0

4.9

40606.5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15600.0

8.4

14392.0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9900.0

6.7

9282.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7500.0

1.3

7406.2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9600.0

0.8

9525.7

    罚没收入

1600.0

-66.1

4725.0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00.0

10.8

270.7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期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26214.5万元,2015年预期按规定列非税收入下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支出合计

 276,400.0

6.0

  260,692.4

 

区本级支出

218,300.0

6.3

205,360.3

 

一般公共服务

21,580.0

9.7

19,677.1

 

 人大事务

832.9

1.5

820.8

 

 政协事务

925.2

6.3

870.6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5,110.5

0.0

5,112.7

 

 发展与改革事务

947.8

0.2

945.8

 

 统计信息事务

644.8

-7.4

696.1

 

 财政事务

1,290.5

4.8

1,231.2

 

 税收事务

930.0

22.4

760.0

 

 审计事务

464.6

-2.2

475.0

 

 人力资源事务

229.3

4.9

218.6

 

 纪检监察事务

822.6

9.8

749.2

 

 商贸事务

1,285.9

-10.1

1,430.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709.6

117.6

1,245.2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38.3

-36.2

60.0

 

 档案事务

160.8

-33.8

243.0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147.6

-15.1

173.8

 

 群众团体事务

593.0

-1.0

599.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65.9

-9.3

734.2

 

 组织事务

863.0

-11.7

976.9

 

 宣传事务

1,466.3

11.1

1,319.6

 

 统战事务

393.2

14.0

344.8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958.2

50.9

635.0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0

185.7

35.0

 

公共安全支出

24,680.0

5.0

23,499.1

 

 公安

18,603.6

9.5

16,986.1

 

 检察

2,273.3

0.7

2,257.3

 

 法院

2,743.4

-15.2

3,234.9

 

 司法

1,059.7

3.8

1,020.8

 

教育支出

62,280.0

5.6

58,977.8

 

 教育管理事务

802.2

-4.5

840.2

 

 普通教育

48,770.8

6.3

45,899.2

 

 职业教育

1,479.0

4.7

1,413.2

 

 特殊教育

529.9

16.0

456.8

 

 进修及培训

698.1

-13.1

803.1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0,000.0

4.5

9,565.3

 

科学技术支出

9,030.0

5.0

8,599.6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537.3

0.2

536.4

 

 科学技术普及

80.0

-5.2

84.4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8,412.7

5.4

7,978.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10.0

5.2

2,291.6

 

 文化

1,841.0

2.1

1,802.9

 

 文物

519.0

24.0

418.7

 

 体育

50.0

-28.6

7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120.0

7.4

31,762.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7,325.0

3.1

7,107.0

 

 民政管理事务

1,861.9

-1.5

1,889.9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0.0

 

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569.7

5.7

14,736.9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就业补助

1,623.0

27.3

1,275.0

 

 抚恤

451.2

-46.5

844.0

 

 退役安置

491.1

31.8

372.5

 

 社会福利

321.0

3110.0

10.0

 

 残疾人事业

4,796.1

9.5

4,378.9

 

 红十字事业

188.8

66.3

113.5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750.0

66.7

450.0

 

 临时救助

160.0

788.9

18.0

 

 其他生活救助

308.0

-37.3

491.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

-2.4

76.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290.0

8.8

13,13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766.4

33.0

576.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40.5

19.0

1,546.5

 

 公共卫生

3,714.6

3.3

3,596.6

 

 医疗保障

4,982.0

26.0

3,955.4

 

 中医药

1,200.0

0.0

1,200.0

 

 计划生育事务

921.2

-34.7

1,410.2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479.0

-27.3

659.2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6.3

105.0

188.4

 

节能环保支出

2,640.0

8.0

2,445.0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26.0

420.0

5.0

 

 污染防治

2,500.0

22.5

2,040.0

 

 自然生态保护

114.0

-71.5

400.0

 

城乡社区支出

38,680.0

-11.0

43,469.9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413.2

7.8

5,019.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3,745.7

-34.1

20,858.3

 

  

2015年预算

2014
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增长%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8,763.0

8.1

17,359.7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512.1

197.4

172.2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46.0

310.0

60.0

 

农林水支出

750.0

6.0

707.5

 

 农业

488.6

-3.5

506.4

 

 林业

93.5

41.5

66.1

 

 水利

47.9

432.2

9.0

 

 扶贫

120.0

-4.8

126.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40.0

5.3

797.5

 

 国土资源事务

840.0

5.3

797.5

 

预备费

7,000.0

 

 

 

街道支出

  58,100.0

     5.0

  55,332.1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增2014年执行数17032.5万元,2015年预算按用途列相应的功能科目。

 
 
 
 
 

2015年基金收支预算表

表七



单位:万元

款项

2015年预算

2014年调整后执行数

金额

比上年%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2740.0

3.0

2658.7

彩票公益金收入

710.0

1.4

700.0

  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390.0

1.0

386.0

  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

320.0

1.9

314.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2030.0

3.6

1958.7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2740.0

33.3

2055.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2030.0

26.5

1605.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710.0

57.8

450.0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90.0

30.0

300.0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20.0

113.3

150.0

备注:财预[2014]368号《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拱墅区的为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项。为同口径比较,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相应调减2014年执行数。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表八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4年实绩

金额

比上年%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30.0

113.8

60.8

  非税收入

130.0

113.8

60.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30.0

113.8

60.8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130.0

113.8

60.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30.0

113.8

6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30.0

113.8

60.8

备注:2014年,拱墅区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单位1家。2015年,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拱墅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区2家出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按照企业净利润的16%上缴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