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法院工作报告
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3日在拱墅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拱墅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美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041件,办结9100件,同比分别上升27.21%和32.08%,结案率为92.41%,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912件,同比上升33.08%,判处罪犯1281人,结案率为98.17%。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黄赌毒等扰乱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34件891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35件,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惩醉酒驾驶犯罪,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269人,其中259人被处以实刑,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加大对贪污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0件12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同时强化对取保候审被告人的审查,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29名取保候审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减少社会安全隐患。
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646件,同比上升26.84%,其中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房地产、劳动争议、财产权属确认等民事纠纷2485件,民间借贷、金融、担保、保险等商事纠纷2161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618件,调撤率为56.35%,调解撤诉案件自动履行率为64.1%。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等形式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88件,调解成功率为63%,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4件。
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一方面对行政机关违法或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依法纠正,切实有效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客观公正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46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件,其中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案件4件,通过协调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准许行政相对人撤诉21件,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15件。新的房屋征收条例颁布后,认真落实“裁执分离”强制拆迁模式,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好杭州市首例国有土地房屋司法强迁案件,推进集体土地房屋强制拆迁工作,全年共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迁案件4件,未发生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深化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布2011年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共有7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创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827件,同比上升32.54%,执结标的额3.87亿元,同比上升78.87%,案件平均执结天数与去年同比下降24天。完善区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征信、查控和执行协作机制建设。在区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顺利执毕36件涉我区重点项目的腾退案件,如半山街道涉及回民与台胞的强制腾退案,涉及市、区重点建设工程的米市巷街道甜品街和祥符街道市公交总公司大型停车场腾退案,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区检察院建立法检联动促执行机制,有效化解多起执行信访案件。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处力度,依法对22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罚款金额达34.35万元,对12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继续完善与浙江法治在线合办的“拱墅法院在执行”专栏,定期发布执行动态,曝光“老赖”信息,充分发挥媒体在营造执行环境、宣传执行工作、落实执行公开、曝光威慑被执行人等方面的作用。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围绕“进村入企”活动,有效提供司法服务。根据区委“进村入企”活动部署,结合我区金融、劳资、涉企纠纷上升的态势,与街道及相关部门协同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如与区司法局合作,在映月社区和钱江小商品市场分别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庭审观摩等工作,其中在映月社区巡回审判工作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态势,在调研基础上主动出击,搭建服务企业的平台,出台《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册,通过邀请企业旁听涉企案件、进行走访座谈、开展法律授课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协调和司法服务工作,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审慎处理重点案件,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抓好涉中小微企业纠纷的差异化处置工作,对有市场有前景的中小微企业慎用保全、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力求化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例如在处理涉虎牌集团的相关案件时,一方面加强与区相关部门、街道、股东的沟通联系,为区委、区政府指导虎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打下良好基础,一方面妥善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等纠纷,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审慎处理涉金融机构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09件,同比增长251%,涉案金额约7.5亿元;对涉及企业较多、金额较大、可能影响经济稳定的融资类案件,及时向区委报告,与区政府协调,主动架起银企沟通的桥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好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审理工作,如魏某诉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丁某诉其儿媳徐某500元“买卖”学区房纠纷、浙江“微博侵权第一案”等,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拓宽案件管辖范围,服务文化强区建设。自2011年1月1日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来,坚持调判结合、平衡利益、互利共赢、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共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634件,结案率98.6%,调撤率62.8%,已审结案件实现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超审限、无申请再审和涉诉信访。选取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制作图片展板,在北部软件园、运河广场等场所进行展览,并参与“拱墅区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夯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基础,营造我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氛围。2012年还积极争取到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一审涉外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并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为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建设生态宜居城区及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继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丰富“一站式”立案服务内容,在做好常规立案的同时,还作为杭州市网上立案试点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功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进一步完善涉民生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及时保护职工工资权益,迅速妥善处理企业主逃匿引发的欠薪纠纷,共审结732起企业欠薪案件,涉及职工近800人,追回工资债权约781万元,未发生因处置不力而引发的矛盾激化事件。开展巡回审判,保障交通不便、行动不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扩大就地解决纠纷的效果,共巡回审判33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诉讼群体,采取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措施,共对5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6万元;积极向一些生活困难又无法实现债权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向1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
落实刑事领域人权保障。认真落实缓刑制度规定,对社会危害较小、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罚,共判处缓刑118人。依法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104名无经济能力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注重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9件,运用调判结合的方式,使被害人或其亲属获得赔偿金231.27万元。重视侵财型案件的退赃工作,劝导被告人及其亲属退赔赃款,有40名被害人获退赔赃款共计172万元。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47人,判处非监禁刑13人,占27.7%,通过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矫治工作。
不断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建立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和信访风险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审理释明、判后答疑和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全年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0.07%。重视群众初信初访,耐心做好释法析理,依法解决合理诉求,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全年共接待咨询8200余人次,处理来信24件,来访102件134人。加强院长接待和走访工作,全年共接待11次,通过院长接待化解信访案件9件,走访22次,在走访过程中解决问题7个。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在十八大等重大活动期间未出现漏排、失控人员。在法院外网开设“院长信箱”、“信访投诉”、“执行举报”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处理和反馈。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等专项活动为载体,举办“我们的价值观”演讲比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妇委会、团支部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积极发展新党员、参加政法运动会、团拜年会、爱心募捐等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以推进全市法院“窗口”单位创先争优和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绩效管理,促进干警勤廉双优。2012年,我院立案庭获评全省“百佳优质服务窗口”,民一庭被推荐为“浙江省妇女维权示范岗”。
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及“保持先进纯洁、打造廉洁拱墅”主题教育,召开廉政教育大会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动员大会,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进行廉政宣誓,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管理,以院局域网的“廉政教育专栏”、“法院文化”论坛等为平台,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完善随机分案制度,加强案件节点管理,防止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坚持院长巡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受理核查投诉举报、加强案件督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形式,确保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和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通过开展业务指导讲座、专业技能培训、廉政基地教育等方式,确保尽快胜任岗位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官助理制度,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干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鼓励干警加强审判理论研究,7名干警的14篇论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及在上级法院组织的论文研讨会获奖,由院领导带头撰写的调研课题荣获全省法院学术论文一等奖,区法院获评杭州市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法院。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完成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做到专人办理,及时反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开展好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联络档案。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执行,定期寄送《人民法院报》及我院与司法局合办的《运河法苑》业务指导刊物,使其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区政协报告法院工作,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其参与执行、旁听庭审,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判执行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全年人民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1849件,陪审率为95.47%,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和执行工作,共参与调解、执行1000余人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200余名在校学生、新闻媒体、企业代表、辖区群众等来院参观、旁听庭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2年,区法院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全体干警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合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指标在全省法院质效评估体系中有明显提升,4个庭室、8名干警被上级法院记功、表彰及获省级以上荣誉。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日益繁重的司法审判任务和日益提高的群众司法需求,少数法官做群众工作能力较为欠缺,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办案难度不断加大,案多人少及干警超负荷工作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或报复威胁法官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区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大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能动司法,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要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加强府院联动工作,适度前置司法服务,妥善研究并审理好项目建设及征迁、安置等敏感性强、涉及面广的案件,切实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好涉企案件,对重大的民间借贷、融资担保、企业破产、公司清退等案件,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处置职工追讨工资、供货商集中起诉、企业重组等问题。继续加强与辖区企业的联系,尤其对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中小企业要进行实地走访,开展风险排查防范和法律知识宣讲,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二是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和解规范化模式;继续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增配驻法院人民调解员,配备资深法官和法官助理,特邀辖区内的金牌调解员驻点调解,做好诉前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在刑事和解、民商事调解、行政协调等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工商联、行业协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的沟通协调,构建高效顺畅的纠纷化解平台,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信访评价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审判执行全程进行风险评估,科学归纳信访隐患,加强风险预警,妥善做好涉诉信访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突出抓好司法为民,着力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为民、利民各项措施,完善巡回审判、诉讼服务、信息查询等工作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参与诉讼活动的需求。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完善重大案件意见征询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强执行曝光和执行宣传力度等手段,抓好涉及民生、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案件执行,同时注重依托我区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领导小组的作用,运用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努力缓解执行难。
四是突出抓好审判管理,着力在提高办案质效上有新突破。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抓好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问责力度,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通过开展每月“办案之星”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开放观摩庭、组织审委会委员案件评查等活动,激发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审判执行规范化程度。
五是突出抓好公正廉洁司法,着力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进步。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行为准则体现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好司法巡查和廉政监督的作用,构筑防止利益冲突、规范司法行为、追究执法过错的制度防线,切实增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杜绝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恪守中立,平等保护,不偏不倚,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严格和公正。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开展主题论坛、举行法官授职仪式、设立院史室、开辟法官文化沙龙等形式,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法院形象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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