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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3-11-22 16:23:46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2日在拱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拱墅区人民法院院长 叶玉秋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2010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一○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区委五届九次会议精神和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抓好“八项司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75件,同比上升8.3%,办结6129件,同比上升8.7%,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且继续保持良性循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各项主要指标均处于全省良好水平。
一、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1、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行量刑标准化,严格适用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年共依法审结刑事案件458件,判处罪犯81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47人。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2件1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对社会危害不大、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共判处缓刑82人。加强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29件刑事案件被害人方获得了196万元经济赔偿,适用和解的案件判决后无上诉或上访情况发生。
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商事审判原则,化解社会矛盾。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方式来处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民事调解书中设立督促履行、担保履行条款,主动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548件,同比增加5.9%,结案率为90.1%,调解撤诉率为68.05%,有90%多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有75.8%。引导诉前调解案件287件,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案件近200件,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机制的作用。对不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判决,避免久调不决。判决中注重释法说理,努力做到防止机械办案、防止脱离民情、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审执脱节。
3、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化解行政争议。树立和谐审判理念,加强辨法析理和教育引导,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新机制,努力化解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诉讼争议。在目前案件类型复杂、关系复杂的状况下,找准案件争议点,把握好案件的切入点,努力促成案件协调解决。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0件,结案率为92.5%,有25%的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去年6月份向区政府报送《2007-2009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获得多位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同时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为有效预防、化解行政纠纷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建言献策。
4、全面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体系建设,推进执行难题的破解进程。一年来,着力完善“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召开区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领导小组会议3次,通过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疑难复杂案件2起。通过市联合征信平台定期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建立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快捷查询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情况,全年查控案件115件,通过查控执结案件40余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接受执行线索举报,形成快速反应出击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采取司法强制措施,集中曝光3批120人次,罚款21人10.8万元,拘留16人次,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3件3人,依法判处2件2人。刊登执行悬赏公告,实施有奖举报财产线索,建立互联网执行专栏等,提升执行效果。全年共执结案件1977件,同比上升19.9%,执结率为91.5%,实际执行到位标的达2.3亿元,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基本得以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能动司法”为新亮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1、能动审理涉企案件,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保稳促调”方针和防止经济下滑的精神,依法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妥善审理金融、涉企类等商事纠纷,尽可能避免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关门倒闭。合理使用保全执行措施,缓解企业压力,使之能维持正常经营。妥善处理辖区范围有影响案件、疑难典型案件和社会敏感度高的案件,积极参与区委专项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全年共处理千万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20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我区高新经济发展,我院组织法官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一审审判管辖权的申请,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已作出授权决定,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我院拥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辖权,从而使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司法更好地服务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的领域。
2、能动审理民生案件,切实推进司法为民活动。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完善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53.86万元,为3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积极引导当事人对涉案财产、证据申请诉讼保全,全年保全金额共计10.35亿元,同比增加19%。依法审理好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抚养、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冬日暖阳”民工欠薪维权专项执行活动,两个月来,共为50余名民工追讨回欠薪35万余元。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把诉讼调解与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与教育群众、依法办案与方便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巡回审理40次。
3、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通过审判执行,针对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规范管理。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原则,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刑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其悔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协同社会各界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共同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加强司法宣传,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少年模拟法庭及法律进社区等服务活动,同时通过开放法庭、组织旁听、到学校上法制课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全年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140余篇,努力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做好判后答疑和息诉释明工作,注重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切实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首问接待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畅通民意沟通和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及咨询10886人次,处理信访94件次,均做到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回复。根据中央、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针对13起信访积案专门成立清积领导小组,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目前已化解11件。在处理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时,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法院的支持配合,得到了区检察院的大力协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1、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依托全省法院办案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全面加强个案办理中的立案、庭审、合议、宣判等节点管理和联合控制,均衡分布案件审理时间,优化审判资源,改进审判方式。完善繁简分流、快速处理机制,有近50%的案件通过速裁方式得以解决,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继续落实和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每月召开案件质量效率分析通报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由此来提升案件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全年上诉案件共487件,已结二审案件中,维持、撤诉、调解案件415件,改判及发回重审34件,其中因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在问题而导致改判的有13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低于全省平均数,案件整体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去年,我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常规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审委会委员重点对二审及再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的100余件案件进行评查,并细化标准,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并将评查结果逐一通报,该项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以“争建三信法院(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争做五有法官(有政治觉悟、有大局意识、有勤勉作风、有司法良知、有社会责任)”为目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适应当前形势下的新要求,继续抓好业务学习、高学历教育和手语、心理咨询等专业技能培训,并采取安排5名新录用法官到相关街道的司法所、综治办进行挂职锻炼的做法,注重能力培养,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加强审判调研工作,今年我院的调研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16名干警的论文在各类刊物发表和获奖,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个案及集中执行活动成果的报道宣传,借媒体之力促进执行,目前已出“破难”执行专刊15期,在营造声势、赢得理解、促进执行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40余人来院参观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创新宣传方式,依托数字法庭对轰动一时的“城北敲头案”审理过程进行3G手机直播,有3752人在同一时间收看了庭审过程,从而让公众更便捷地了解司法过程、参与司法监督,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4、抓好廉洁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把司法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从严要求,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廉政监督员、院长值勤、违纪违法责任追究、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等制度,坚持监督制约制度化、警示教育日常化、查找风险自觉化。组织全院干警前往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每季度召开廉政工作分析会议,每周给干警发送廉政短信,丰富网上廉政专栏,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发动干警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岗位行为规范要求,编制典型案例,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没有发现违法违纪事件。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通报制度,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省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开展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加强日常性、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全年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简报及有关刊物1000余份。注重从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入手,通过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书、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交办信访件办理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3件。去年还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与落实。
2、重视社会各界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做好第四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增选人民陪审员18名,目前共有人民陪审员50人,全年参审案件669件,参审率为85.7%,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和信访接待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不足和困难:我们的司法观念、能力素质、工作机制等与日益繁重的司法审判任务、日益增长的群众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我们的基础建设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的审判执行案件质量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增强,司法作风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近年来,办案难度明显加大,我院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法官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通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多方重视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一一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及区委五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建设“三个拱墅”的目标和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和开展建设秀美拱墅新三年行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加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信访等各个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并注重调解后的自动即时履行,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住房消费、医疗纠纷、拖欠工资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案件,高度关注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不善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社会问题,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继续抓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司法保护机制,切实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的主导作用,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高新经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高度关注并精心审理好随着新一轮项目建设而引发的征地拆迁纠纷等涉众案件,加强风险评估和利益平衡。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推进巡回审判和巡回调解,方便群众诉讼和监督。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大力推进我区“大调解”格局的完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工作,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努力争取各界支持,推进“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等五个执行工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公正廉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专项主题教育,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发扬严格自律、甘于奉献的法院精神,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严谨做事、公正办案、平和待人、干净做人、廉洁自律。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审判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审判监督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对不廉不公行为“零容忍”,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我们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守公平正义,努力工作,为建设实力、秀美、和谐拱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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